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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花37.89万去酒店办婚宴,一桌8888元的酒席,本让宾客吃得尽欢,谁

上海,女子花37.89万去酒店办婚宴,一桌8888元的酒席,本让宾客吃得尽欢,谁知,宾客吐糟食材太差了,女子怀疑用的是预制菜,但酒店承诺100%没有预制菜,女子去后厨查看,发现大量包装好的预制菜,她曝光此事,却遭到酒店以发布不实言论为由,向女子发布律师函,要求女子道歉,并删除视频。 女子即将举办婚宴,这可是人生大事,她为了这次的婚宴,可谓是煞费苦心。 一边想要办得隆重一点,一边又想着要让亲朋好友吃得舒心、喝得畅快。 在她看来,酒席绝不能马虎,不然自己的颜面往哪儿搁呢! 所以,女子咬紧牙关选择了最高档的酒席套餐,每桌高达8888元。 在她的预想中,如此高昂的价格必然对应着新鲜现做的精致佳肴,定能使宾客们乘兴而来、尽兴而归。 但现实却令人失望至极。 宴席方才开始不久,便有不少宾客低声议论起来:这菜吃着怎么有种预制的感觉? 随后,抱怨声此起彼伏,大家都觉得食材不够新鲜,口味也平平无奇。 新娘子听闻这些反馈后心急如焚,毕竟自己可是投入了巨额资金啊!如此款待,让人感觉主家招待不周。 她急忙找到酒店负责人质问菜肴为何不新鲜。 但酒店负责任信誓旦旦保证100%没有预制菜。 女子未得到满意答复后,她又匆匆赶往厨房一探究竟。 眼前的景象让她大为震惊,角落里堆积着大量包装整齐的预制菜品。 原来那所谓的高价宴席不过是使用了批量生产的速冻食品而已。 女子怒不可遏,她上菜的食品都是预制菜,包括她婚宴菜单上的德国咸猪手,八宝饭,新鲜虾呈冷冻熟虾,马蹄笋也是预制菜,还存在海鲜贝壳无肉,白切鸡带血水等问题,甚至厨房都没有明火。 女子越想越气,酒店的说辞感觉在哪里听说过,8888一桌菜,全都是预制菜,这合适吗?女子反手就把此事曝光到网上。 而她的举动却换来了酒店方面的强势回应,酒店向女子发律师函,要求她立即删帖并公开道歉。一时间,此事闹得沸沸扬扬…… 有人说,酒店要是没有提前告知是预制菜,那就违法。 也有人认为, 消费者不是不能接受预制菜 ,气的是我付的是现炒的钱 ,给的是预制菜。 那么,此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酒店作为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明确告知菜品是否为预制菜。 若未提前说明,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尤其当消费者基于新鲜现做的预期支付高价,如8888元/桌,而实际提供的是工业化生产的预制品,属于重大信息隐瞒。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若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女子保存好消费凭证发票、合同、现场视频/照片、宾客证言等,对争议菜品进行封存送检,如需鉴定是否变质或不符合安全标准。 还可主张“退一赔三”,市场监管部门可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罚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酒店承诺“100%无预制菜”却被发现大量使用预制菜,构成虚假宣传。其行为已违反法定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女子发布视频属正当维权行为,不构成“不实言论”。相反,酒店若起诉名誉侵权,需举证自身无过错,否则难以胜诉。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