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绍忠、钟德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绍忠、钟德颂:
经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充分关注在建工程延期异常情况,核查程序不充分。二是在出具维康药业2023年度持续督导文件过程中,核查结论不够谨慎,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民生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任绍忠、钟德颂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5年10月13日
谁被罚了?
民生证券:一家证券公司。
任绍忠、钟德颂:民生证券的两位具体负责的员工(保荐代表人)。
因为什么事?
民生证券负责对一家叫“维康药业”的上市公司进行上市后的持续监督和辅导。但他们在工作中犯了两个错:
没盯紧“在建工程”:维康药业有些正在建设的项目延期了,情况不太正常。但民生证券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调查工作也没做到位。
内部管理有漏洞,结论下得太草率:在出具2023年的监督报告时,他们的核查结论不够谨慎,这说明公司内部对投行业务的管理和审核存在缺陷。
简单打个比方:
就像你买了一台新电脑,卖家承诺提供三年售后和定期检查。结果电脑有个部件可能有问题(延期异常),但售后人员检查时没仔细看(核查不充分),还随便在检查报告上写“一切正常”(结论不谨慎)。现在监管部门就来处罚这个不负责的售后团队了。
罚了什么?
处罚形式:出具“警示函”。这是一种比较轻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当于一次官方书面警告,记入档案。
处罚对象:民生证券公司以及那两位直接负责的员工。
他们能反抗吗?
可以。如果不服,他们有权在6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总部申请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去法院起诉。但在打官司期间,这个警告依然有效。
总结:
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10月13日发文,因为民生证券及其两名员工在督导维康药业期间工作失职,对他们进行了正式警告。
这件事的后续影响:
对于民生证券和这两位保代来说,这会成为他们的一个不良记录,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的业务评级和个人职业发展。
对于市场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信号,说明维康药业可能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财务或经营问题(尤其是在“在建工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