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近期发现,东莞市一企业保安上班时间脑溢血13天后离世。人社局称超48H死亡不能认定工伤。家属已起诉,现在暂无宣判。若要求家属为了赔偿,必须在48H内放弃治疗,有悖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驯良。针对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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