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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隐瞒患艾滋病事实10年,后来妻子无意之间得知,万幸的是她并没有感染艾滋,愤怒

丈夫隐瞒患艾滋病事实10年,后来妻子无意之间得知,万幸的是她并没有感染艾滋,愤怒的她要求法院撤销这段婚姻,她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没有防护措施之下妻子为何没感染艾滋呢? 这起事件是云南防艾发布的一起案例,男子李某感染有艾滋,但是他一直都向妻子王某隐瞒,婚后妻子发现他经常吃药,他则是谎称是肝病。后来这个李某因为开设赌场被抓,王某去探望丈夫的时候,才得知丈夫患有艾滋的事实。想起之前过夫妻生活时,二人一直都没有防护措施,她就是一阵的后拍,精神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好在一番检查后,发现自己并没有感染艾滋,可她还是起诉了丈夫,要求法院撤销这段婚姻。 因为艾滋是属于重大疾病,而在婚前一方有告知另一方的义务,而李某没有告知妻子,所以违反了婚前告知义务,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的主张,撤销了这段婚姻。而艾滋病作为传染性极强的疾病,二人夫妻生活时也没做防护,为何王某没有感染艾滋呢?这里其实涉及到一个细节。虽然这个李某选择对妻子隐瞒,但是他却一直在积极治疗。而通过积极的治疗,是可以降低病毒载量水平的,如果病毒载量水平极低之时,就算没有防护的话,其实也很难感染艾滋的。 当然女子王某之所以没感染,也是跟她自身免疫能力,以及幸运脱不了干系。其实像是艾滋这类疾病什么的,只要进行婚检都是可以查出来的。可问题是现在婚检并非是强制的,所以一些情侣在领证的时候,怕麻烦直接就省了。而且就算是婚检查出来了,也面临一个现实的困境,医生不能泄露患者的情况。 之前新闻上不就报道过,女子婚检查出艾滋,医生隐瞒后,女子丈夫感染,他起诉医生,医生被免职。而另一起案例中,医生没有隐瞒,结果女子结不成婚,她起诉医生,医生还是被免职。因此现在关于重大疾病的告知,全靠的是患者的自觉。可一般情况下,他们往往都是没那么自觉,所以有时他的伴侣就倒霉了。 而想要解决这个现实的困境,不能单靠人的自觉,还是有必要领证时重大疾病必须要强制告知,这不仅是对夫妻的负责,更是对后代的负责,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