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10.7特别法庭:处死10月7日大屠杀参与者】昨天,以色列司法部长亚里夫·莱文向以色列议会提交了一项法案,根据该法案,以色列将设立10.7特别法庭,审判被控于 2023年10月7日实施大屠杀和暴行的加沙人,这一程序将导致对被定罪者判处死刑。
根据该法案,该特别法庭将配备 15 名法官。
该法庭将审判 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4日在以色列被捕的加沙人,他们被指控为哈马斯恐怖分子,人数达数百人,罪名是根据以色列 1950 年《防止灭绝种族罪法》列出的罪行,该法以 1948 年《防止灭绝种族罪公约》为基础。
司法部支持对犯有此类罪行的人判处死刑,并且已经起草了起诉书,以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死刑审判。
以色列在法律上保留死刑,但实际适用极其有限,目前仅针对纳粹战犯和极少数特殊军事案件。以下是具体情况:
普通刑事犯罪不适用死刑。以色列建国后从未对普通刑事犯罪执行过死刑。即使针对恐怖袭击等严重罪行,通常也判处终身监禁。
唯一例外,及纳粹战犯与特殊军事法庭:1962年对纳粹战犯阿道夫·艾希曼执行死刑(迄今唯一一次)。2000年后修订《军事法庭法》,允许对“系统性、残酷的恐怖主义行为”判处死刑,但至今未实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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