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六点的江门恩平,晨光刚漫过街角的红绿灯,陈师傅已经握紧方向盘,穿梭在早高峰的车流中——这是无数网约车司机的日常。
作为新业态的代表之一,网约车行业如今正在各个城市方兴未艾却也随着行业的快速扩张让司乘纠纷、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赔偿等问题浮出水面。
事故突至,生计遇阻
陈师傅是恩平市一名专职网约车司机,每天驾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靠网约车收入维系全家生活。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节奏。
7月某日,陈师傅正常接单行驶时,后方一辆私家车突然追尾上来,车辆尾部严重变形。经交警部门勘验,私家车驾驶员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看着受损的车辆,陈师傅起初没太担心:“对方有商业险,修车和损失应该都能赔。”
可11天后车辆修好时,现实却给了他沉重一击:保险公司只支付修车费用,对于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却以“不在理赔范围”为由拒绝赔偿。
对于陈师傅来说,车子是他养家糊口的工具,停运的11天里,不仅断了收入,还得按时向网约车公司交租车费。
他多次向方某追讨停运损失,可方某不认可他主张的停运损失,并认为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多次沟通无果,陈师傅决定将方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恩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维修期间所产生的停运费、误工费等共计6000元。
法官介入,厘清关键
案件交到了恩平法院法官郝登荣手中。他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先梳理案件核心:一是陈师傅能否主张停运损失赔偿?二是这笔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围绕这两个问题,法官团队迅速展开调查。
一方面,核查陈师傅的网约车运营资质,确认其已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属于合规营运,具备主张停运损失的合法前提;
另一方面,研读方某投保的商业险条款,发现保险合同中并未包含“停运损失免责”约定,这意味着保险公司无需承担停运损失,该部分赔偿需由方某自行承担。

事实和法律依据清晰后,郝登荣第一时间联系方某。起初,方某抵触情绪不小,反复强调“买保险就是为了兜底”。
郝登荣没有急于反驳,而是耐心释法:“保险合同里没涵盖停运损失,这部分确实不在理赔范围内。您是全责方,从法律上讲,陈师傅的合理损失该由您承担。”
他又举了类似案例,一点一点帮方某理清权责。半个多小时的沟通后,方某的语气软了下来,虽然认可要赔偿,但对6000元的金额还是觉得太高,希望能再协商。
抓住这个"松动"的契机,郝登荣当即敲定:"明天上午来法院调解,咱们把话说开,尽快解决问题。"
换位思考,解开心结
调解当天,窗外下着大雨,雨点砸在玻璃上噼啪作响,把室内的气氛衬得格外凝重。
“适当赔偿我可以接受,但6000元实在太多,我经济也不宽裕。”方某率先开口,语气里满是为难。
“6000元已经是我能接受的最低限度了!”陈师傅的声音陡然拔高,难掩激动,“车子停了11天,我一分钱收入都没有,还要倒贴租车费,家里等着钱开锅,拿不到赔偿,怎么给家人交代?”他的眼眶泛红,声音忍不住颤抖。
眼看双方就要吵起来,郝登荣连忙摆手:“先别急,咱们换个位置想想。”
他先转向方某,把陈师傅的网约车流水、租车合同、家庭支出凭证递过去:“方先生,陈师傅全家都靠这辆网约车生活,车子停运11天,相当于断了他的‘饭碗’。他主张的损失,不是随口说的,都是有实际凭证的。”
随后,他又转向陈师傅:“陈师傅,我理解你的难处。但客观来说,诉讼程序至少要一两个月,这段时间你拿不到赔偿,对你的影响更大,适当调整诉求,反而能更快解决问题。”
为了让双方更直观地理解赔偿金额的合理性,郝登荣还当场拿出计算器,按照陈师傅往期的平均流水、车辆租金、日常油费等,一笔一笔地核算出合理赔偿范围。“你们看,按每天365元的合理流水计算,11天就是4150元,这个金额既符合陈师傅的实际损失,也比较合理。”
调解室里安静了片刻,方某先点了头:“行,这个数我认。”陈师傅也松了口气:“只要能尽快拿到钱,我同意。”
签字、转账,不到十分钟,4150元赔偿款就到了陈师傅的账户。看着手机上的到账提醒,他紧紧握着郝登荣的手:“这段时间天天失眠,就怕拿不到钱。现在好了,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谢谢法官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
雨还没停,但调解室里的气氛早已暖意融融。当陈师傅走出法院时,天空突然放晴,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来,给湿漉漉的街道镀上了一层金光。
这场雨中的调解,不仅化解了一起普通民事纠纷,更守护了一位劳动者的生计尊严。恩平法院用实际行动证明,司法既有定分止争的力度,更有守护民生的温度,让每一位奋斗者都能感受到“法”的保障与“暖”的关怀。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