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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从天降!”湖南icon,一女子在餐馆,花6块点了碗面,岂料在起身时,高跟鞋踢到

锅从天降!”湖南icon,一女子在餐馆,花6块点了碗面,岂料在起身时,高跟鞋踢到门台阶摔倒,造成左腿骨折icon住院,事后,女子认为是餐馆没做好安全措施,要求对方赔偿21万,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女子认为,餐馆的门台阶设计存在不合理之处,且缺乏明显的警示标识,致使自己不慎摔倒受伤。她认定餐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一纸诉状将餐馆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总计21万。 餐馆老板感到十分冤枉,自己经营餐馆多年,这个台阶从未出过事故,正常行走根本不会踢到。他们觉得女子摔倒主要是自身不小心,穿着高跟鞋行动不便还不留意脚下,餐馆不应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责任。 庭审时,双方各执一词。女子出示了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证据,坚持认为餐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餐馆老板则提供店内监控视频,证明台阶不存在安全隐患,女子摔倒系自身原因所致。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餐馆的台阶本身并无显著缺陷,但确实未设置足够的警示标识提醒顾客。而女子穿着高跟鞋行走时,也未充分尽到注意义务。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判决餐馆承担30%的责任,赔偿女子6.3万元。这一判决既支持了女子的部分诉求,也让餐馆无需承担过重赔偿,为这场“飞来横祸”般的纠纷画上了相对合理的句号。 饭店滑倒 在面馆摔伤能够要求老板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