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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5岁男子小源,与女子小婷相识后发生关系,随后被对方以“怀孕保胎”为由,陆陆

重庆25岁男子小源,与女子小婷相识后发生关系,随后被对方以“怀孕保胎”为由,陆陆续续转了40多万元。当小源以为孩子夭折伤心断联后,却意外发现“胎儿”不仅存活,亲生父亲竟是别人,自己成了“冤大头”。索要退款时,小婷不仅拒绝还钱,还反咬一口称“发生关系时自己醉酒无意识”,要告小源强奸。(来源:天天630新闻)   一、一场露水情缘,竟成40万“保胎骗局”   谁能想到,一次朋友聚会上的心动,会让自己栽进这么大一个坑?25岁的小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掏心掏肺养的“孩子”,竟是别人的娃,40多万的“保胎费”全打了水漂。   事情要从2023年底说起,小源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在教育机构上班的小婷,两人一眼定情,很快就互生好感。2024年春节,趁着假期,两人在县城酒店住了几天,情到深处自然就发生了关系。之后小源要去西藏上班,两人便开始了异地恋。   本以为只是一段普通的异地感情,可同年3月,小婷突然告诉小源:“我好像怀孕了,是你的。”这话直接让小源乐开了花,满心欢喜地期待着当爸爸。可没过两个月,小婷又说:“你不在身边没人照顾,我干脆把孩子打了吧。”小源虽然舍不得,但也心疼女友,立马转了4000元手术费。   原以为孩子没了,两人感情多少会受影响,可小婷接下来的操作,直接把小源套得更牢——她突然改口:“其实我没打掉!孩子还在,就是现在不稳,得赶紧保胎!”小源一听又惊又喜,当天就转了1万多过去。   从这之后,小婷的“保胎戏码”就开始了:一会儿发孕照说胎儿不稳,一会儿要花钱买进口保胎药,一会儿说小源家县城医疗差,得回自己老家保胎,甚至后来还说要去当医生的妹妹家养胎。小源一心想着当爸爸,对小婷的话深信不疑,从2024年7月到11月,前前后后转了40多万!   直到2024年11月,小婷突然发来消息:“你没及时打钱保胎,孩子没了,胎心停了。”小源瞬间崩溃,伤心之下就和小婷断了联系。可越想越不对劲的他,在2025年6月翻起了聊天记录,这一查,直接发现了惊天骗局!   小婷当初发的孕检单,故意把医院名字折起来,他搜了搜,全是网上的偷图;还有一张单子上留的“丈夫电话”,他顺着查到抖音,居然看到对方和小婷抱着孩子的一家三口视频——原来孩子不仅活着,亲爹根本不是他!   二、法律拆穿谎言:骗钱40万要还!反咬“强奸”纯属诬告   面对铁证,小婷终于承认孩子不是小源的。可当小源要求返还40多万时,小婷的态度直接摆烂:“我认账,但没钱还。”甚至放话:“大不了坐牢,坐牢就不用还钱了,反倒是解脱!”   更离谱的是,见小源要起诉,小婷直接翻脸反咬:“当初发生关系时我喝醉了,根本不知道,你这是强奸!我要告你!”这波操作直接把小源整懵了,难道自己掏了钱还得坐牢?   1. 小婷反咬“强奸”?证据直接打脸!   《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简单说,要定强奸罪,必须满足两个核心:一是男方用了强迫手段(暴力、胁迫等),二是女方“不同意”,处于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   但小源手里的聊天记录直接戳穿了谎言!聊天里小婷不仅没提“被强迫”,还调侃小源“不行,只有2分钟”,甚至说要把这事当笑话讲给姐妹听。这种主动调侃的语气,怎么看都不是“被强奸”的状态。而且事发后小婷还一直和小源保持联系、索要钱财,完全不符合受害者的行为逻辑。所以小婷这招“反咬”,纯属没证据的诬告!   2. 40万“保胎费”要不回?法律明确:必须还!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啥意思?就是小婷拿了小源的钱,但她的理由是假的,这笔钱就属于“不当得利”,小源有权要回来!   小婷以“怀孕、保胎、生孩子”为借口,骗了小源40多万,可孩子压根不是小源的,她拿这笔钱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就算她耍无赖说“没钱”,小源起诉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查她的银行卡、房产、车辆,哪怕她现在没钱,以后工作赚钱了,这笔钱也得慢慢还。想靠“坐牢”躲债?太天真了!刑事责任(坐牢)和民事赔偿(还钱)是两码事,就算真坐牢,欠的钱一分都少不了!   3. 小婷可能面临更严重后果?涉嫌诈骗!   如果小婷从一开始就没怀孕,甚至早就和别人有孩子,却故意编造“怀孕保胎”的谎言骗钱,那可能不止“不当得利”这么简单,还可能涉嫌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40万已远超“数额巨大”标准),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小源只要拿着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小婷说谎的证据去报警,警方就会立案调查,到时候小婷不仅要还钱,还得面临牢狱之灾!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感情骗局”?如果是你,发现被伴侣骗了钱,会选择忍气吞声还是果断起诉?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