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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量产30篇,论文代写违法了!

近日,

媒体曝光多家企业公开招募“撰稿人”,

形成论文代写灰色产业链。

其中一家公司以“高薪”招聘论文编辑,

采用“组稿+AI”模式批量生产文章,

员工无需深度人工介入,

仅靠“走量”牟利。

而另一家公司表示,

员工通过熟练使用AI工具和资料库,

一天可量产30篇论文。

这些机构通过招聘写手,

将AI生成内容伪装成原创论文,

形成“需求-代写-交付”的黑色生意链。

论文代写,违法吗?

写手、学生和代写公司分别有何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云燕律师的专业解读!

论文代写,违法吗?

首先需要明确,AI只是辅助工具,可以在资料检索、语言润色、逻辑梳理等方面提高写作效率,但它无法取代研究者的独立思考与原创性成果。论文是学术研究的严肃产物,用AI或他人代写不仅违反科研伦理,也背离了教育部关于学术不端的管理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高校可依据学术委员会认定结论和情节轻重,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撤销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或荣誉称号、辞退或解聘等处理。学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可依据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学籍处分;若学术不端与学位授予直接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可依法暂缓授予、不授予或撤销学位。

对于代写机构和写手而言,其行为不仅违反教育管理制度,也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若代写机构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批量从事教育、出版类经营活动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即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代写机构通过虚构履约能力、隐瞒AI生成事实骗取费用的,亦可能触及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部分代写机构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论文包过”“AI高效代写”“快速发表”等广告,属于利用虚构的科研能力或服务效果误导消费者,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包括: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