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日至20日,除涉及安全、环保、食药和投诉举报等特殊情形外,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得入企实施行政检查——这一创新性的“企业宁静日”制度将在潮州全面推行。近日,潮州市召开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台《潮州市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从规范执法主体管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规范执法监督保障三方面入手,通过系列硬实举措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三年行动计划,“企业宁静日”制度将每月1-20日设定为“企业宁静日”,其间严格限制入企检查。确需开展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备。该制度适用于本市依法登记的企业,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逐步推进实施,将在三年内实现全覆盖。制度还明确“五个严禁”,严禁以调研、考察、指导工作等名义变相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严禁委托或变相委托村(社区)相关人员实施涉企行政检查,严禁借检查之机向被检查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收费的业务培训、民俗活动,严禁把落实“企业宁静日”当作不履职、不作为的借口。
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庄英群表示,将组织各相关部门于10月底前形成本级“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推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亮码入企”制度依托“粤执法”平台,要求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亮出电子执法证,实现“亮证即亮码、亮码即定位、定位即监督”的数字化实时监测,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林奕敏说明,“散乱污危”工业企业不适用“企业宁静日”。这类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对此,潮州已制定专项整顿三年行动方案,分行业、分阶段开展整治。
通过这套系统化的制度创新,潮州正着力构建职责清晰、机制完善、监督严密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让企业真切感受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营商环境,以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