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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甲午战争打响,李鸿章卖给日本30000吨煤炭和3000石大米,说句难听的话,

中日甲午战争打响,李鸿章卖给日本30000吨煤炭和3000石大米,说句难听的话,当时日本海军,很可能就是烧着这批煤炭,吃着这批大米来打的中国。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一个让人心寒的细节:当时日本海军很可能就是烧着从中国买来的煤炭,吃着从中国买来的大米,开着军舰来打中国的。   这听起来像段子,但确实是真事,李鸿章在战争期间向日本出售了30000吨煤炭和3000石大米,而这批物资的数量,足以让日本舰队在海上折腾大半年。   先说说这批煤有多关键,那个年代的军舰全靠烧煤驱动,没有煤就是海上的废铁,日本作为岛国,煤炭一直短缺,他们的联合舰队每个月要消耗5000多吨煤,30000吨刚好能撑半年。   更要命的是,这些煤还不是普通煤,全部是从唐山开平矿务局运出去的优质烟煤,日本军舰挑剔得很,劣质煤燃烧不充分会让航速掉一半,所以他们早就盯上了开平矿务局的煤。   而讽刺的是,北洋水师自己用的却是挑剩下的碎煤末煤,有时候还掺着石头,舰队出海训练都得省着用。   再看那3000石大米,换算成现在的重量大概180吨,够一个日本联队吃两个月。   别小看这点粮食,日本当时的后勤本来就紧张,平壤战役时日军带的干粮只够吃两天,打了一天仗就快断粮,后来还是靠缴获清军的粮草才撑下来。   李鸿章送的这批大米,正好补上了他们军粮的缺口,让日军能安心往前推进,这事最让人不理解的地方在于时机,朝鲜那边已经打起来了,中日两国眼看就要正式宣战,偏偏这个时候李鸿章还坚持履行合同。   他的理由是“订货在失和之前”,意思是订单是和平时期签的,得讲商业信用,可这是打仗啊,不是菜市场卖白菜。   当时天津海关的官员就看出不对劲,专门上书说日本人买煤买米特别急,肯定是为了备战,建议停止供应,李鸿章的回复是“生意归生意,战前未宣战,断无禁售之理”。   这种想法在今天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可在那个年代,清廷连战时物资管控的基本概念都没有,更深层的问题其实是利益驱动。   开平矿务局虽然名义上是“官督商办”,实际掌权的都是李鸿章的亲信,卖给日本的煤比卖给北洋水师贵两成,大米能贵三成,这么大的利润空间,谁愿意轻易放弃。   而且当时清廷根本没有明确规定战时哪些物资该管控,卖多少,卖给谁,全靠官员自己拿主意,这种制度漏洞给了某些人操作空间,最后的结果就是国家利益让位给了小集团的私利。   站在历史的角度回看,这件事暴露的不只是李鸿章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洋务运动的根本缺陷。   从1860年代开始,清廷搞了三十多年洋务,建工厂,造军舰,开煤矿,看起来轰轰烈烈,但从来没有建立起配套的现代国家管理体系。   没有战时经济预案,没有物资管控机制,甚至没有一套能打通情报决策执行的官僚系统。   官员们要么抱着旧思维办新事,要么把国家资源当成谋私的工具,表面上的“自强求富”最后变成了一场空谈。   甲午战争的失败让中国割地赔款,签下《马关条约》,从此走向更深的半殖民地深渊,而那30000吨煤炭和3000石大米,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晚清政府在国家安全问题上的麻木和无能。   更可悲的是,战后日本变本加厉地从中国掠夺资源,光是从抚顺煤矿就抢走了1.2亿多吨煤,大部分都用在了军火生产和侵略战争上。   这段历史留给我们最重要的教训是:国家安全从来不是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项具体政策的执行上,不能因为“没正式宣战”就放松警惕,不能因为“有利可图”就放弃原则。   更不能把关键资源的管控权交给只看眼前利益的人,这些道理看似简单,但在一百多年前的中国,恰恰就是因为缺少这种认识,才会出现一边喊着救亡图存,一边给敌人送刀递炮的荒唐事。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