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表弟广州本地的,前几个月约见面把一个少妇弄怀孕了。 这个少妇离异没有生过小孩,应该32+多岁,经济条件可以,有台宝马,一套房! 我广州那表弟的事真是让人头大,少妇不孕体质特想要孩子,他倒好,说打掉继续处,不打就断联。 真以为断联就能甩锅?想多了!法律里早写得明明白白,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孩子权利一样。只要少妇把孩子生下来,我表弟这生父的责任就跑不了,得给抚养费到18岁,一般是他收入的20%-30%。 别觉得女方经济好就不用给,这是法定义务,躲不掉的。他现在耍横说不联系,将来人家拿着出生证明起诉,法院照样判他掏钱。成年人做事得担责,哪能凭一句“不联系”就撇清关系。 你们身边有过这种撕破脸的感情纠纷吗?最后都是怎么解决的?评论区聊聊~婚外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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