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公告
2019年,站前分局依法对站前区“老妈乐”直营一店涉嫌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开展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已到终结阶段,该案件正在进行资产处置工作,为确保后续涉案资金处置分配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做好案件投资人员梳理及涉案资金归集工作,现通知涉案投资人(只涉案站前区直营一店)速将本人身份证、本人持有的银行卡(仅限于报案人)复印件上交至站前分局经侦大队。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若逾期未上交材料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办案单位: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经侦大队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01甲号(育新邮局对面)
特此公告
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分局
2025年10月10日
(平安站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