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凭什么我生个病就要降我的职?” 重庆一名男子情绪激动地说出这句话时,眼里充满了

“凭什么我生个病就要降我的职?” 重庆一名男子情绪激动地说出这句话时,眼里充满了无奈和愤怒。 这名男子大家都称呼他张大哥,在重庆九龙坡区某小区物业公司担任保安大队长,每月 7000 元的工资,在当地能稳稳撑起一家三口的日常开销,还能每个月给乡下的父母寄 1000 元生活费。 事情要从去年 9 月中旬说起,那天张大哥像往常一样早上 6 点就到岗,准备组织队员开早会,刚走到小区中庭就突然觉得右侧身体发麻,说话也有点含糊,旁边巡逻的保安发现不对,赶紧扶他坐下并联系了他的家人。 张大哥被送到九龙坡区人民医院后,神经内科医生通过头颅 MRI 检查,确诊他是急性脑梗,还好送医及时没有出现严重并发症,但医生明确要求他至少住院治疗 14 天,出院后还需要在家静养 2 个月,期间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和管理类工作。 住院期间,张大哥最放心不下的就是队里的事,每天都会让老婆把工作群里的消息读给他听,看到队员们讨论业主投诉停车问题没头绪,他急得想立刻出院回去帮忙,医生好几次提醒他情绪波动太大不利于恢复。 出院在家的那两个月,张大哥也没闲着,每天都会在小区慢走锻炼,路过岗亭时总会停下和值班保安聊几句,问问最近小区的安全情况,队员们都劝他别操心,说大家会把工作做好,让他安心养身体。 等到医生复查说身体恢复得不错,可以逐渐恢复工作时,张大哥特意提前一天把制服洗得干干净净,第二天一早提前半小时到公司,想跟经理详细说说自己的恢复情况,顺便问问队里的近况。 可他刚走进经理办公室,经理就把一张打印好的纸推到他面前,没等他开口就说 “你这两个月没上班,队里已经安排老李临时负责,现在只能让你去西门岗做普通保安,工资按 3400 元算”。 张大哥拿着那张岗位调整通知,手指都在发抖,他看着经理说 “我在公司干了五年,从普通保安一点点做到大队长,去年疫情封控我在公司住了 20 天,现在就因为一场病,连个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吗”。 后来张大哥找做律师的同学咨询,同学告诉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若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需先安排其他合适工作,不能直接降职降薪,公司的做法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 这件事被张大哥的亲戚发到 “重庆大城小事” 本地平台后,很快引来了很多评论,有人说 “公司也太没人情味了,员工生病本来就难,还这么欺负人”,也有人说 “大队长要管的事多,空缺两个月确实影响工作,只是公司该好好沟通”。 现在张大哥还在和公司协商,他说自己身体已经能胜任管理工作,哪怕先从副队长做起也愿意,就想保住这份干了五年的工作,不想让之前的努力都白费。 你们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呀?要是你们遇到这种事,会选择和公司协商还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