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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丨意满“离”,原被告异口同声向法官道谢!

“意满离”是一个网络用语

表达在得到满意结果后

心满意足离开的情感状态

反映着一种追求快乐

享受生活的文化氛围

近日,李家河人民法庭受理一起高龄离婚纠纷,夫妻双方均已年过六旬。看似寻常的离婚诉求,背后却是三十余年婚姻中不断堆积的琐碎矛盾与被忽视的情感需求。岁月流转,感情却淡,这段婚姻将行至何处?

Part.01六旬老人起诉离婚

62岁的田某将60岁的丈夫杨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我们1990年经人介绍相识,不到一年就领了结婚证,婚前不够了解对方,结婚之后矛盾冲突不断,孩子出生之后更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在法庭的接待室里,田某声泪俱下,“这种婚姻对双方都是一种痛苦。”

法庭联系到杨某之后,他坦言,“我们结婚之后是有些摩擦,但远没到她说的这种程度。何况我们结婚都多少年了,年纪已经大了,哪能说离就离?”杨某明确表示不愿意离婚。

因当事人双方对于离婚的意见不一,缺乏调解基础,法官决定开庭审理此案。

Part.02破裂婚姻体面收场

被告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原被告现场履行调解协议内容

承办法官认为,两人携手走过三十余载风雨,若矛盾并非完全不可调和,仍应尽力维持婚姻关系。但同时强调,“婚姻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无论年龄的大小,婚姻关系是否存续,最终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各自陈述辩论意见、举证质证。在此过程中,法官敏锐注意到,杨某在听取田某主张离婚的理由和心路历程、感受到她坚持离婚的决心后,其“不会离婚”的态度有所松动。法官适时询问,“双方是否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双方均表示同意。

但在调解阶段,双方就婚内共同财产问题产生较大分歧,焦点集中于一笔房屋拆迁补偿款和现有房屋的使用权。法官随后展开多轮沟通与疏导。一方面,劝说田某客观看待拆迁款中已使用的部分;另一方面,向杨某说明,田某独自生活不易,给予适当补偿合情合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给付田某3万元补偿,双方和平离婚。

Part.03告别过往重新出发

离开法庭前,田某向法官道谢,“谢谢法官,这段婚姻终于结束了,我总算可以告别多年的争吵与痛苦了。”杨某也向法官表示,“感谢法官的理解和调解,让我意识到这段婚姻早已成为彼此的负担。分开,未必是坏事。”

看着两道背影在阳光下各自启程,承办法官深有感触,“生活有时会有一些裂缝,但是总有一束光能照进来,我们愿意为当事人设身处地考虑,实现‘有温度’的公平正义,成为那道温暖的光。”

供稿|李家河人民法庭

编辑|田家宁

审核|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