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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版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出台

本报讯(记者曲经纬)近日,北京市政府印发京政发〔2025〕25号文件,对2015年版《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及实施意见进行全面修订,新政策将于202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自1985年以来的第6版修订,直面汽车充电、快递物流、老幼服务等居民新需求,通过优化设施分类、强化全流程管控,让新建社区更具温度与韧性。

此次修订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多部门推进,核心是围绕国家5、10、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要求,将设施从原6大类52项调整为12大类66项,涵盖综合服务、基础教育、交通出行、公共安全等关键领域,并按项目、社区、街道三个层级分级配置。同时,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设施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全流程责任,建立“五年修订、年度评估”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能持续适配城市发展。

在居民最关心的设施配置上,新指标直击生活痛点。针对“一老一小”,要求幼儿园增设托班形成托幼设施,并在综合服务设施中预留托育空间、明确老幼服务功能;针对出行与物流,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设施,降低自行车停车指标,同时增加末端物流设施与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将常用便民商业从街道级下沉至社区级。

空间利用上也有创新突破。在高大乔木树冠覆盖范围内建设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停车棚,相关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用地不超绿地30%即可纳入绿地率;覆土绿地满足排水要求后,可不受与实土连接边长限制,为地下空间利用松绑。此外,新指标还强化了社区应急韧性,要求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标准、增加防疫隔离筛查空间,并明确公共设施与绿地的平战两用功能,为突发灾害预留应急空间。

在实施保障方面,政策明确了投资建设责任。项目级设施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投资,除商业外需无偿移交政府;街道、社区级设施主要由政府建设。同时,取消了统一的设施接收单位规定,由区政府结合实际指派,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运营。对于在途项目,已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旧标准执行,未取得的可自主选择新旧标准;已建成小区的设施改造,则由街道社区牵头,参照新指标因地制宜推进。

“此次修订不仅是对社区设施的扩容升级,更通过流程优化与机制创新,让公共服务更精准地对接居民需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针对覆土绿地计算、地下配电室评估等内容,研究起草配套文件,确保新指标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