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3年级女孩课间在教室擦黑板,被一男同学阻碍,俩孩子因此发生口角,男同学一生气,抬脚就踹向女孩的腹部和下体,导致女孩下体破裂出血,还因此患上应激,不敢再去学校。女孩妈妈心疼不已,向男同学家长索赔3万治疗费,并要求学校对男同学作出处分,再把女儿转去别的校区,然而,男同学家长只愿赔8000,还放话不行就去告他们,校方的态度更是让女孩妈妈寒心。 9月8号下午,上小学三年级的小文像往常一样在教室里做值日生。 这会是课间,她在讲台上踮着脚擦黑板,同班男生小明调皮劲儿上来了,就突然过来阻碍她,不让她擦,两个孩子因此争执起来。 小明一生气,抬脚就往小文的腹部,以及下体位置踢,小文疼得当场就蹲在了地上,好久都没缓过来。 放学回家后,小文的脸色还是一片惨白,她钻进了卫生间,出来后,她哭着告诉母亲梅女士,自己流血了。 梅女士才注意到孩子裤子上沾着血迹,可女儿才8岁,也不是来例假的年龄啊!这是咋回事? 梅女士吓坏了,就问小文发生了什么事。 小文边哭边说了在学校发生的事,梅女士听后气得一个电话就给班主任打了过去。 说完事情经过后,梅女士表示自己要带孩子去医院,如果孩子受伤了,那学校必须介入处理,给她们个说法。 跟老师通完电话,小明家长那边也联系了梅女士,询问孩子的情况,他们连连道歉,但表示孩子小不懂事,让见谅。 可梅女士却觉得,这不是能见谅的事。 她带孩子去了医院后,医生检查发现小文私密处充血水肿,部分组织缺失,外阴也有损伤,这说明小明那一脚踹的非常严重。 因为孩子年纪小,医生也没法做更深入检查,只嘱咐千万别做剧烈运动。 让梅女士心痛的是,这已经不是小文第一次在学校受伤了。在小文一年级的时候,她就被同学推倒骨折过。 当时为了能继续在这个学校读书,梅女士夫妇妥协了,只让对方赔了医药费。 然而,这次孩子受伤后,明显心理上出了很大的问题,她整夜哭闹,说不敢去学校了,10天后再去检查,医生确诊小文得了应激障碍。 现在小文每天躲在房间里,听见稍大的响动就会发抖,更别说回学校上课了。 梅女士也报过警,但因为小明是未成年,警方也拿他没辙,梅女士只好找到学校,提出两个要求:一是给小明纪律处分,二是把小文转到其他校区。 其次,她要求小明家长赔偿3万治疗费。 然而,这几个要求都没谈拢。小明家长只肯赔8000块,还说如果梅女士不接受,那就去好了,让法院判他们到底怎么赔,赔多少。 学校这边呢,也并没有爽快给小文转学,而是推脱说具体情况得问相关教育部门,这让梅女士很是寒心。 有人就说,8000块能顶什么事?将心比心,你家小孩受到这种伤害8000元能了事吗?校园霸凌必须重罚,还要看今后对受害方成年后的生活有没有影响,不是这点钱就能解决的。 3万元都不和解,直接走司法程序,现在好多男孩说为了防身,防霸凌,去学跆拳道,散打,最后有一部分却用在了欺凌别的同学身上! 明明学校也有很大责任却不积极处理,还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太过分。 现在学校霸凌事件层出不穷。学生的教育出现缺陷。学校和家长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任何一个熊孩子的背后肯定有强势无德的家长。发生霸凌事件司法应该介入,追究家长的责任,必须严惩判刑。否则难以遏制学校霸凌事件的发生。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岁的小文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课间值日时被同学踢伤,事情既然是在学校发生的,学校就需要对“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承担举证责任。 可以看出,事发时教师并没有在场监督值日活动,导致冲突发生后没有及时制止并送医,且事后学校以“问教育部门”推脱责任,校方明显是存在安全管理漏洞的。 如果法院认定学校没有履行巡查义务、没有建立有效的校园暴力干预机制,那么学校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踢踹小文致其下体损伤,还导致她出现应激障碍,那么小明的监护人就有义务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然而,小明家长只愿意赔偿8000元,并让梅女士去走法律定责,说明他们作为监护人,责任意识很薄弱。 根据法条,监护人应该主动协商赔偿方案,而非消极等待司法裁决。 如果小明家长能证明已尽到日常监护职责,比如教导孩子遵守校规,那就可以主张减轻责任,但监护人并没有积极配合后续治疗,是难以减轻责任的。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湖北武汉,3年级女孩课间在教室擦黑板,被一男同学阻碍,俩孩子因此发生口角,男同学
可爱多黛山
2025-10-08 03: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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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67
这样的话我会离婚再下了那只踢人的狗腿
用户10xxx37
这个学校校长和所有老师的女儿被踢成这样,它们要是也能这样淡然处之我就信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