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女子有智力障碍,在她29岁时突然获得了百万巨款,4位亲人突然出现争相要照顾女孩,甚至还把对方起诉到了法院,法官该咋判? 四川女子小艳,可以说是个十分不幸的姑娘,她的父母有都不同程度的精神发育迟滞,这也影响到了小艳,生下来就有重度发育迟滞。 父亲的症状较轻,可以正常工作,但是因为腿疾不能从事重度工作,根本挣不了多少钱,全家要依靠吃低保。小艳的姥姥姥爷则经常对他们照拂一二。 小艳母亲的情况则比较严重,后来生了一场重病,直接失去了自理能力。 后来小艳的姥姥姥爷相继离世,二老给他们家留下了二十来万的遗产,这个家庭好不容易有了些许起色,屋漏偏逢连夜雨,小艳的父亲在干活的时候出了意外,人直接没了。 好在他工作的单位比较负责,直接赔了94万的工亡赔偿,还有6万块钱的退保,加上小艳母女俩手里的26万,加起来整整126万。 两个有智力障碍的人怎么生存呢? 小艳母亲的姐姐站了出来,说愿意照顾妹妹。 但是小艳谁照顾呢? 小艳母亲的两个姐妹,父亲的两个兄弟都站了出来,说愿意照顾她。 既然都是实在亲戚,那就大家一起照顾吧。 于是,小艳的监护权被4人平分,这126万的花销也四个人共同监督。 这是个很公平的事情,毕竟小艳母女根本没有自行处置这126万的能力。谁曾想,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小艳的姨妈直接把她们母女送养老院去了。 小艳的伯伯见状果断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小艳两位姨妈的监护权:“你们不想照顾,我们照顾!” 为什么不直接去养老院接人呢? 因为是姨妈将人送来的,想要把人接走只能姨妈同意才行。 然而,在法庭上,小艳的两个姨妈却给出了不同的视角。 她们说,小艳父亲的亲戚从来没管过小艳家,而且在小艳父亲出事之前,对方就主动提出要把小艳母亲送去养老院,并得到了小艳父亲的同意,结果小艳父亲出事了,有了100万,对方就想要索要监护权了。 属于是居心叵测。 反过来请求法院撤销小艳伯伯们的监护权。 法官没有当庭判决,而是先咨询了小艳本人的意见,得知在养老院期间伯伯们从来没看过她们,而两个姨妈每周来一次。她想要和妈妈在一起。 很明显,一个29岁女子是不能住养老院的,考虑到她本人的情感需求,还是得安置到姨妈家或者伯伯家。 然而,小艳的伯伯只肯在周末将小艳接回家里住,或者是将小艳接回家里住,周末去养老院陪她母亲两天,总之不接受将两人都接回家里。 而小艳姨妈则同意将两人都接回来,但要求取消小艳两个伯伯的监护权。 看起来很好,但要是没有小艳父亲这边亲戚的监督,谁知道小艳母女会不会被再次送去养老院呢? 最终法院决定驳回双方的诉求,让小艳的姨妈将两人领回家照顾,要求小艳的伯伯们每周去上门看望她们母女。 至于这笔生活费怎么监管,引入社区进行监督。 不得不说,这的确是对小艳母女最好的安排了。 小艳伯伯这边看起来不怎么可靠,小艳姨妈这边有过一次送养老院的行为,谁知道有没有第二次呢? 双方制衡,才是最好的。
这个女子是四川姑娘,在大学时遇到现在的老公,一个尼泊尔留学生。婚后,女子跟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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