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9月25日男子的父母离婚后,他跟着母亲离开辽宁到重庆生活,不料26年后,父亲得了癌症,生前特意立下遗嘱,所有财产交给自己的姐姐,包括身后事,等父亲去世后,姑姑压根没有通知男子,事后男子得知后,气愤得向姑姑讨要父亲的骨灰,姑姑却始终不愿意交出,双方最后只好闹上了法庭。[无辜笑] 26年前小高的父母离婚,他随母亲从辽宁搬到重庆生活,父亲则一直留在抚顺,尽管法律上写明共同抚养,但多年来父子实际是否保持联系,外人难以得知,直到父亲因癌症去世,一纸遗嘱将全部财产和身后事宜都交由自己的姐姐处理,而姑姑在料理后事的过程中,完全没有通知小高。 父亲离世后,姑姑迅速办完了所有丧葬手续,却未向小高透露任何消息,直到事后,小高才得知父亲已故,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当他联系姑姑讨要父亲骨灰时,对方多次推诿,甚至称骨灰证、死亡证明等文件均已丢失,连骨灰存放地点也说不清楚。 多次沟通无果后,小高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审时,因姑姑坚称骨灰已无法找到,法院判决小高败诉,但案件进入二审后,经法院调查,发现骨灰其实完好存放在某公墓管理处,姑姑的说法被当庭揭穿。 二审法院明确认定,父子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或长期未见而消灭,小高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对父亲骨灰的合法处置权,姑姑虽持有遗嘱并获得财产,但无权剥夺小高作为儿子应有的祭奠和安置骨灰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姑姑需将骨灰交还小高妥善安葬。 这起事件折射出不少离婚家庭中长期存在的亲情隔阂与沟通困境,尤其当父母一方重新组建家庭或与原亲属关系疏远时,子女的亲情权益往往容易被忽略甚至被故意排除。遗产处置、丧事安排等事务,本应在尊重法律和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协商进行,而非单方面依“遗愿”或家庭内部意愿强行处理。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家人的定义不仅限于情感亲近,更包括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即便亲情被岁月冲淡,法律依然守护着最基本的伦理底线。 网友们议论纷纷: “这姑姑心也太狠了,再怎么着也得通知人家亲儿子来送最后一程吧,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父亲的做法让人心寒,就算儿子多年没在身边,也是亲生的,财产全给姐姐,骨灰也不让碰,这得多大仇?” “法院判得好!法律是讲理的,不是谁横谁就有理,血缘关系不是一纸遗嘱就能断绝的。” “这事儿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家里老人走了,得第一时间通知所有直系亲属,别自己就做主了,容易惹麻烦。” “感觉这男的可能也挺难的,二十多年没联系,突然出现争骨灰,外人也不知道他们父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支持侄子!不管之前有什么矛盾,姑姑藏着骨灰就是不对,还撒谎说丢了,这性质就变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这件事上法律给出了公正的判决,维护了基本的伦理。” 您怎么看这位姑姑不通知侄子并处理骨灰的行为? 官方信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没苦硬吃?”近日,重庆长寿,丈夫每个月给妻子一万五,要求很简单,让她把孩子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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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淡淡
父亲骨灰葬那里?葬辽宁还是重庆?在辽宁,估计是故乡,哪叫落叶归根。葬在重庆,那叫异乡野鬼!
梦幻似水
水军写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