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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太和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优化内部管理机制

*ST太和(605081)于2025年10月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ST太和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本次拟修订的《公司章程》需经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依法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此外,公司还拟同步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制度内容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制度。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员。经公司各董事同意,可豁免上述条款规定的通知时限。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2.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经公司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可豁免前述条款规定的通知时限。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需注意的是,《公司章程》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