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跟老公聊王健林被限高, 我随口吐槽:“他老婆林宁手里几千亿,咋不救老王一把?”结果老公一句话给我整清醒了 这事儿还真不是“夫妻本是同林鸟”能简单概括的。 首先得搞明白, 万达的债务主体是公司, 不是王健林个人, 他被限高是因为职位关联, 法律上林宁压根没义务替公司或者老王还债。 再者,那债务规模多大啊, 就算林宁真掏钱, 大概率也是填无底洞, 治标不治本, 反而可能把自己也拖进去。 所以别总拿“大难临头各自飞”说事儿, 成年人的世界, 尤其是商界, 哪有那么多感性的“救与不救”, 更多是法律边界和现实考量。 要是换成你, 面对这种明知道可能填不满的窟窿, 会咋选?来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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