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七年分手男子告女友还钱 吉林长春发生一起感情纠纷。一对情侣同居七年后分手。男方把女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的花费。 李先生四十岁。徐女士三十四岁。两人2018年经朋友介绍相识。见面三次就确定恋爱关系。当年夏天开始同居合租。 李先生做工程项目管理。月薪八千多。徐女士做行政工作。月薪五千左右。两人在朝阳区租了套房。月租金一千二。这样既能省开支又能多相处。 同居生活持续了七年。今年徐女士突然提出分手。她执意要搬走。李先生不同意分手。两人发生争执。 为尽快脱身。徐女士当场写下五万元欠条。内容为归还恋爱期间花费。但事后她并未付款。 李先生将前女友告上法庭。他提交了详细的消费清单。包括生日红包和节日礼物。甚至还有外卖账单。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徐女士写欠条时处于胁迫情形。欠条无效。但同居期间的大额转账必须返还。 这类案件并不少见。北京朝阳法院去年审理217起类似纠纷。超六成涉及恋爱花费追讨。 网友看法两极分化。有人批评男方斤斤计较。七年感情不该用钱衡量。也有人认为女方不该赖账。 感情破裂时翻旧账成为常见现象。金钱纠纷往往成为关系最后的遮羞布。两人都付出七年青春。对簿公堂没有真正赢家。 经济独立在感情中尤为重要。2023年婚恋观调研显示。83%的年轻人认同经济独立是感情基础。 法院判决试图寻找平衡。法律能处理金钱纠纷。但无法计算情感付出。这样的结局令人唏嘘。 感情不是买卖。分手时算账只会两败俱伤。好聚好散才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 (图片素材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