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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临聘财务人员4年骗取3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1788万余元,用于消费和偿还非法网贷,获刑13年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永恒 90后女子担任青海玉树州某行政机关及两家事业单位临聘财务人员期间,4年间先后多次骗取三家单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永恒

90后女子担任青海玉树州某行政机关及两家事业单位临聘财务人员期间,4年间先后多次骗取三家单位公款共计17883577.59元,用于其个人消费支出和偿还非法网络贷款获刑。

11月26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青海省玉树市人民法院于11月24日公布了该案的刑事判决书,熊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依法追缴熊某违法所得17883577.59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熊某,女,1991年2月9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临聘财务人员。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25年5月16日被玉树州监察委员会留置,2025年7月24日经玉树州人民检察院决定,被玉树州公安局刑事拘留,2025年8月1日经玉树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玉树市公安局逮捕。审判时羁押于玉树市看守所。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月至2025年5月,被告人熊某在担任玉树州某甲、玉树州某乙和玉树某丙临聘财务人员期间,利用担任财务人员的便利,持有三家单位支付UKey,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通过伪造虚假花名册等财务凭证资料的方式,先后多次骗取三家单位公款共计17883577.59元,全部用于其个人消费支出和偿还非法网络贷款。

记者注意到,相关证据显示,玉树州某甲为玉树某乙的工作部门,系行政机关。玉树州某乙为玉树州某甲管理的执法机构,系事业单位。玉树某丙为事业单位。

熊某供述,她应聘进入玉树州某乙任财务人员后,因在玉树没有固定住所等原因开销用度比较大,就萌生了提前给自己发工资的想法。2022年1月,其从玉树州某乙套取的第一笔资金(未)被发现,就开始频繁套取资金,其表示,套取的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消费。

其称,2023年2月因要和母亲出去玩缺乏资金,便以垫付单位个税的名义套取单位资金,因其持有玉树州某甲和玉树州某乙的财务支付Ukey,就以伪造花名册、冒领遗属补助、套取单位个人所得税及残障金等方式不断套取两家单位资金。

2024年底,熊某因游戏好友称手头有投资项目,向其转3000元获得10000元回报后,通过网络借贷等追加投资9万元被骗。临近网贷还款时,熊某再次通过网贷借了2000元左右,以续期的方式来归还该笔网贷。后因无法偿还这些贷款,又下载贷款软件借款,循环往复。

后因这些非法网贷的利息金额越来越大,以其收入无法还清,便通过伪造退休人员工资花名册、项目劳务费花名册等方式大量套取单位资金,直到2025年5月事发。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多次骗取公共财物17883577.59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决被告人熊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熊某违法所得17883577.59元,依法由办案机关追缴并上缴国库。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