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女输液室猝死,谁为致命四分钟负责?一瓶头孢注射液,一次缺失的监护,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么“Game Over”了,这责任到底该算谁的?
这事发生在4月15号晚上,湖北宜昌有个19岁的大一女生陶兰,肚子疼得不行,就去了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医生一看,说是肠胃炎,开了药,护士就给她扎针输液了。结果,头孢曲松注射液一输进去,陶兰立马觉得不对劲。她想喊护士,却发现四分钟前还给她换药的护士已经“人间蒸发”了,喊破嗓子也没人理。没办法,陶兰只能自己拔了针,可还是一头栽倒在输液椅旁边。直到有路人经过发现,大喊救命,对头孢过敏的陶兰才被医生们火速抢救。但可惜啊,她还是因为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就这么“领了盒饭”。
家属后来才知道,问诊的时候陶兰还问医生,用头孢要不要先做个皮试,医生说不用。这下家属就炸锅了,医院明明知道头孢可能过敏,为啥不做皮试?输液的时候为啥没医护人员盯着?
医院那边呢,工作人员说,没有规定说用头孢就必须做皮试,而且医生护士要照顾好多病人,又不是专门给一个人当“贴身保镖”,怎么可能一直守着。但监控视频显示,陶兰过敏喊救命的时候,医护人员确实没出现。这让人不禁想问,医院你这回应,真的能“自圆其说”吗?
从法律角度来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说了,输抗菌药物得盯着患者反应。虽然2021年国家卫健委的《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也说了,以前没对头孢菌素、青霉素过敏的,用头孢菌素前不用做皮试。但陶兰病历上写着她对左氧氟沙星过敏,这属于得加强观察的人群啊。医院在输头孢这种高风险药物的时候,没好好盯着,这算不算疏忽大意?最后,医院愿意赔钱,但就是不道歉,这态度真是让人“心拔凉拔凉的”。
生命至上不该只是一句口号,而应该是每个医疗机构刻在骨子里的信念。对于这起事件,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