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岁农妇被罚的十万块钱连本带利地退了,“诚恳道歉”也来了。那么15天拘留为什么不撤?罚款处罚决定不适应199条规定,适用法律性错误。 今年6月,农妇杨某花因自己的的丈夫被同村村民打伤,打人者被判拘役三个月,赔偿2.5万元。她不满处罚辱骂了法官,结果对她处以罚款10万元和拘留15日的处罚。 原本打算给自己丈夫讨到公道,没想到惹出了大麻烦。不得不到处借钱凑够十万元。 打她丈夫轻伤二级才赔了2.5万,可以说被罚款10万元就是滥用职权了。 适用法律错误,法官开始罚10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又退回来,说明那个处罚不合法。难道一个道歉就完了? 这个处罚之所以撤销,也是因为无法可依。即便适用于相关法条,也明显处罚过重。所以法院才不得不撤销。 农妇辱骂法官罚10万,拘留15天,那法官处罚错了该负什么责任?难道仅仅退还10万就够了吗?这10万本来就是农妇的。 法律不是法官耍官威的私器。这法官如何处理?只有把这样的追责结果公开,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体现公平公正,警示狂妄自大的法官。
55岁农妇被罚的十万块钱连本带利地退了,“诚恳道歉”也来了。那么15天拘留为什么
森森说社会趣事
2025-09-20 22: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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