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蚌埠新闻网
9月19日,安徽省人社厅官网发布《关于发布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我省2025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556元/月,下限为4311元/月。
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如下:
关于发布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
根据有关要求,现发布我省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省2025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556元/月,下限为4311元/月。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
三、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本次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5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已离职人员经本人和原参保单位申请可调整2025年缴费基数。
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精心实施部署,稳妥开展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根据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做好社保费系统配置和征缴服务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如实记录缴费信息,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