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外卖员进小区送外卖时与高档小区门口的保安发生冲突,其中一名保安当即对外卖员拳打脚踢。警方介入后,事情很快就得以平息了。不过,保安却面临着被物业公司劝退的后果。 据鲁中晨报9月16日报道,事发小区是上海有名的豪宅小区,不过楼号分布错综复杂。 事发当天,一名外卖小哥因着急送餐,与小区保安发生了点冲突。外卖员原本打算走小区1号门进入的,但保安不让其走1号门,但可以走2号门,并让外卖员先确认下具体楼号。 本来外卖员查看下楼号也就几秒钟的时间,可这位外卖员不知怎么想的,脾气犟起来连十头牛都拉不住,他不仅拒绝说出楼号,还用电动车一直撞着小区大门,嘴里一直嘟囔着时间来不及了,甚至对阻拦的保安破口大骂。 保安们顿时来气了,又不是不给进小区,只是让报个楼号有什么问题?其中一名保安无法忍受外卖员的谩骂,就对外卖员动起了手。 另一名保安见状,则卡在二人中间试图阻止冲突持续发展。 辖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民警介入调查,并将涉事人员全都带回了派出所处理。 之后,经过警方的调解,双方已达成和解,物业公司也向外卖员道了歉,而由于保安的冲动行为,物业公司已对其进行了劝退处理。 有不少人认为,保安虽然动手了,但前提是外卖员先骂人的,这为什么要劝退保安? 还有人表示,高档小区门口的保安就这素质?的确应当劝退,万一跟业主打架,那物业公司的整体更换了。 按照本案的实情来看,外卖员是先无理取闹,肆意谩骂保安的,这显然是外卖员的过错。 但保安明明可以阻止外卖员进入,且可以报警处理,根本没必要和这样的外卖员一般见识。 既然保安选择了动手,那他就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好在保安没有将外卖员打成轻伤或重伤,否则哪是调解就能解决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因此,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只要双方达成了和解,警方一般是不会处罚的。 也就是说,保安和外卖员的行为均不构成治安违法。 那物业公司劝退保安是否合法? 劝退,是用人单位通过与员工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如果物业公司内部规定了员工的执勤规范,且不允许员工在执勤期间有斗殴行为,否则就会开除的,那物业公司开除保安是没有问题的。 但这里既然用到了劝退,说明物业公司内部并没有类似规定,只是因为影响不好而劝说保安自愿离职。 这样的话就需要考虑以下几种情形了: 第一,如果保安经物业公司的劝退,且自愿以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那即便保安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有劝退行为,物业公司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院一般会以申请的个人原因辞职报告为裁量依据。 第二,如果物业公司是劝说保安不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保安也同意的,但没有写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报告,那这里就视为物业公司与保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支付补偿金,不满半年的按照半个月工资支付,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支付。 第三,如果物业公司在劝退保安的过程中,保安拒绝离职,但物业公司强硬要求保安离职的,这就是物业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就需要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物业公司和保安该如何抉择,就看他们自己的了。 最后,外卖员和保安的工作都不容易,但不管怎么样,打工人何必为难打工人,明明一个非常简单的事,现在却闹得丢了工作的地步,真的没有必要。这起事件也告诉了我们,做事千万别冲动,为人处世要和善一点。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这也太缺德了!上海,老大爷趁骑手送餐不在,居然光天化日之下拿走3个外卖,拍摄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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