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上班,让婆婆来家里帮忙带孩子,为了看孩子,她在婆婆的卧室装了监控,

福康说案例 2025-09-17 15:04:44

河南郑州,女子上班,让婆婆来家里帮忙带孩子,为了看孩子,她在婆婆的卧室装了监控,可婆婆总是拔掉监控,气坏了女子,她和老公抱怨这事,没想到,老公不但向着婆婆,还把生活费给断了,女子不服气找记者帮忙,才意识到自己不占理。 胡女士的老公在外地工作总不在家,而她上班没时间带孩子,就把婆婆接到家里帮忙带娃。 婆婆来了之后,胡女士给婆婆住的那屋安装了监控,不曾想却惹出了麻烦。 没想到,因为这事夫妻俩的感情也出现了裂痕。 婆婆来了后,胡女士一下在家里装了3个监控,她想着自己上班的时候,可以看一下孩子,可婆婆却总是把监控拔掉,让她有些气愤。 胡女士一开始也忍着脾气问过婆婆,为什么老把监控拔掉? 婆婆和她说,我要换衣服,有监控不方便。 但是,胡女士心里不痛快,和婆婆说:“你拔了,你再给我插上。” 可是,婆婆就是不插,胡女士觉得婆婆就是故意的。 胡女士觉得我就是为了方便看一下孩子,没有问题啊,婆婆为什么不照做? 因此,胡女士和老公抱怨,觉得婆婆就是故意拔监控,不让自己看孩子。 没想到,老公没有向着她,反而来了一句,我妈做对也是对,做错也是对,错了你也不行说。 除了监控的事,再加上生活中婆媳之间的鸡毛蒜皮的矛盾,夫妻俩的感情出现了裂痕。 更让胡女士委屈的是,老公干脆断了给她的生活费。 胡女士觉得自己委屈,实在没辙了,她找了记者帮忙,想解决一下家庭矛盾。 当联系上胡女士的老公时,对方表示,最大的问题,就是胡女士不够包容,因为自己一直在外地工作,可每一次回家媳妇都会和他吵架。 其实,胡女士和丈夫结婚6年了,感情一直也还行,两人分居两地都是为了这个家,可是,家里零碎的事情太多,当胡女士的婆婆来了,婆媳之间相处又出现了问题。 胡女士的老公说:“媳妇经常因为我妈刷碗刷不干净了,饭菜不好吃了,这类的琐抱怨。” 而且,还有一件事让他觉得媳妇有些过分,孩子的奶嘴咬烂了,是孩子咬的,可是,胡女士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非说是婆婆拿剪子剪的。 所以,胡女士的老公也受不了她整天对母亲各种猜忌。认为媳妇小题大做,自从母亲来了后,她在家里装了3个监控,都绑在自己手机上,自己也看不了。媳妇心眼小,爱计较,对母亲防着,而且处处挑母亲毛病,自己也是左右为难。 这件事中,胡女士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安监控防着她婆婆做一些事情,这样做不对,婆婆来儿子儿媳家带孩子也不容易,应该体谅一下老人,生活中会存在矛盾,可以沟通解决,但是,胡女士在婆婆来了之后,安装监控的出发点就不对。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正常来说,安装监控前,胡女士应明确告知婆婆并取得婆婆同意。 如果,婆婆反对,胡女士无权单方面监控婆婆的卧室,哪怕她装监控目的是看孩子,也不能成为侵犯婆婆私人空间的理由。 胡女士在婆婆卧室安装监控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婆婆的隐私权,所以,婆婆拔掉监控也没有毛病。 其实,胡女士可以把监控装在客厅,一样可以看到孩子。 另外,从情感方面,胡女士作为儿媳应当尊重婆婆,在安装监控前和婆婆商量一下,尽量安装在客厅这种家庭公共区域。 有人说,婆婆够好的了,来给你带娃、做饭,做家务还要求啥啊,而且,孩子的亲奶奶,有啥不放心的啊? 从法律方面来说,婆婆没有义务帮儿子、儿媳带孩子。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而非祖父母的义务。 《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胡女士与丈夫作为父母,需自行承担抚养责任,不得将义务转嫁给婆婆。 婆婆带娃是出于亲情互助,作为儿媳应当理解并知足,婆婆给看孩子是情分,不要觉得理所应当,应当和老人处理好婆媳关系。 最后,在记者的劝说下,胡女士表示愿意拆除卧室里的监控,也愿意主动改善婆媳关系,同时修复和丈夫的夫妻感情。 另外,胡女士的丈夫在面对妻子的顾虑时,应该妥善沟通,而不是直接断掉生活费,这么做只会加重家庭矛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作为丈夫在处理婆媳矛盾时,要学会两头瞒,两头劝,尽量调和,如果,一味的偏袒一方,只会加重矛盾。 最好的办法就是监控应该装在客厅,想看孩子也可以,老人也有自己的私人空间,假如你老了儿女也在你卧室装监控,你会怎么想?换位思考一下就能理解。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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