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男子和妻子结婚10年,妻子出轨,写下保证书后,男子选择了原谅妻子,可没想到,7年后,男子发现二女儿和小儿子非自己亲生,起诉离婚,要求返还抚养费,并认为妻子的做法对自己伤害很大,索赔28万,可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2007年10月,王先生和女友谈某迎来了他们的爱情结晶,大女儿呱呱坠地,这个小生命的到来,让王先生满心欢喜。 同年11月,他和谈某登记结婚,两人正式成为了合法夫妻。 婚后一家三口的日子温馨而幸福,2013年12月,家里又添了一个小成员,次女出生,家里更热闹了。 可这种平静又幸福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很久,2017年9月,王先生偶然发现妻子和一陌生男子来往频繁,言语暧昧,两人的行为超出了普通男女的关系。 王先生虽然很是愤怒,但是他还是强压怒火,考虑到两人还生育了两个可爱的孩子,并且妻子当时正怀着3胎,他并没有离婚,而是决定和妻子开诚布公的谈谈。 谈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出轨,并愿意跟那名男子断绝关系,回归家庭。 她写下了一份保证书,在保证书里,双方就子女抚养、家里的财产怎么处理,以及对谈某父母的赡养问题做了约定。 王先生看着谈某诚恳的样子,心里虽然还是很痛苦,但还是选择了原谅他。 2018年3月,谈某生下一个儿子,王先生开心不已,觉得自己儿女双全,这日子也更有盼头了。 可随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王先生的心里渐渐充满了疑惑,他发现次女和小儿子长得一点都不像自己,而且周围也有了一些风言风语。 一开始,王先生还安慰自己,不要听别人瞎说,孩子还小,长大了说不定就像了。但这些话就像一根刺,扎在他的心里,让他越来越难受。 2024年,他没忍住,带着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次女和小儿子并不是他亲生的。 他拿着鉴定结果去找谈某,谈某看到结果后,没有丝毫的惊讶,也没有任何异议。 王先生彻底崩溃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真心实意地对待谈某和孩子们,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这样的背叛。 他一气之下起诉离婚,并要求谈某返还2个孩子的抚养费,并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共计索赔28万余元。 他仔细算了一下,自己抚养次女已经9年10个月了,抚养儿子也5年6个月了。 这么多年来,他在孩子们身上花了不少钱,吃的、穿的、用的,还有上学的费用,每一笔都是他辛辛苦苦赚来的,现在知道这两个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他觉得谈某应该把这些钱都还给他。 二是要求谈某给予他精神损害赔偿,这么多年来,谈某的背叛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这种伤害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他觉得谈某必须为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谈某在与王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生下他人的孩子,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和公序良俗。 王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这两个非亲生子女进行了抚养,他以为这是自己的孩子,所以心甘情愿地付出。 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抚养这两个孩子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谈某作为孩子的生母,有抚养自己子女的法定义务。 所以,王先生有权要求谈某返还他这么多年来为抚养这两个孩子所支出的费用。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谈某的出轨行为以及生育非王先生亲生子女的事实,给王先生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王先生要求谈某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也是合理合法的。 经法院调解,两人调解离婚,并约定次女和小儿子由谈某抚养,王先生无需支付抚养费。 经核算,王先生和谈某抚养次女和小儿子共支出17万余元,因之前系双方共同抚养,最终,法院判决谈某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86000余元给王先生,亲子鉴定费用3150元由谈某承担。 另外,法院还判决谈某向王先生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 无论男女,都应当洁身自好,忠于家庭,忠于另一半,对家庭负责。 信源:红星新闻 2025年9月16日 关注@律觀法说 ,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情冷暖!
天塌了!男子带自己拜把子哥们去酒店抓出轨老婆,打开门瞬间,所有人都傻眼了,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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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磅礴
不明白这个女的怎么想的,难道这么恨老公,报复老公吗? 老公也是太信任女人了,一但出轨,就要考虑孩子是不是自己的,早确定早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