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39)发布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汝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123名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代表股份数量为176,329,3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82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57,360,0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36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1,12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8,969,3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553%;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共1,12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8,969,3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55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以下重要决议:
《关于修订及其附件的议案》
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股)
占比
反对股数(股)
占比
弃权股数(股)
占比
修订《公司章程》
166,291,430
94.3073%
9,805,424
5.5609%
232,500
0.1319%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161,994,771
91.8706%
14,100,883
7.9969%
233,700
0.1325%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61,983,071
91.8639%
14,105,283
7.9994%
241,000
0.1367%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66,306,830
94.3160%
9,738,524
5.5229%
284,000
0.1611%
以上各项子议案均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同意股数(股)
占比
反对股数(股)
占比
弃权股数(股)
占比
《独立董事制度》
170,752,071
96.8370%
5,313,583
3.0134%
263,700
0.1496%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161,978,571
91.8614%
14,105,283
7.9994%
245,500
0.1392%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161,798,871
91.7595%
14,229,883
8.0701%
300,600
0.17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70,513,771
96.7019%
5,523,983
3.1328%
291,600
0.1654%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郭里铮律师、叶惠英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备查文件包括《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