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一行13人去吃海鲜,海鲜看着很便宜,可一顿下来,却花了他们3000元,付款的时候,女子才发现这个店很离谱,两个婴儿宝宝竟然也要收茶位费,不到1米1的孩子也要收,而那些海鲜是用黑袋子称的,称的时候装着水,根本不够称,事后女子要求赔偿。 这个地方真的是太黑暗了,女子付了款之后,发现他们吃的东西不多,却被收3000元,当时女子和同行的人都惊呆了,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大排档,吃顿饭竟然要花这么多钱。 女子一行13人,是来旅行的,当时他们逛累了,也饿得前胸贴后背,孩子们肚子更是咕噜噜地叫,吵着要吃东西。 女子和同行的人,有5个孩子,有8个大人,人比较多,如果到比较好的餐厅或饭馆吃饭,花费可不小。 并且这边的海鲜比较好,他们又想吃一顿经济实惠的海鲜。 正好他们路过一个大排档,人还挺多的,大家也似乎吃得很开心。 女子他们就觉得,这里的大排档,环境一般,来吃的食客也比较多,这里应该是经济实惠的地方,他们看了一下,这里的海鲜只是一些白贝,花甲,虾,都是一些比较便宜的海鲜。 看到这些食材,女子想着,这么多人在这里吃饭,既能大饱眼福,也不用花这么多钱,大家就坐了下来。 孩子们看到很快有吃的,也不再吵吵闹闹,就随着大人安安静静地等待,女子看了一下价目表,上面这些白贝,花甲,虾,还有一些鱿鱼,扇贝,这些价钱确实不贵。 既然坐了下来,大家又想一饱口福,女子就点了几斤鱿鱼,几斤红口贝,几斤肉蟹,几斤扇贝,这些价钱都不贵。 很快这些食材就端上桌了,海鲜的香味扑鼻而来,大家便沉浸地吃了起来。 只是吃的时候,女子感到有些奇怪,明明每个食材都有好几斤,可是端上桌的,并不是很多,大家没吃多久就吃完了。 不过女子他们也没有考虑太多,因为人也比较多,所以女子也以为是人多的缘故,才会吃得比较快。 即使感觉端上来的分量不是很多,女子他们点的东西比较多,所以大家还是吃饱喝足了。 这一顿饭大家吃得还是比较开心的,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在付款的时候。 当时女子付款,竟然发现他们这一顿饭,要花3000元。出来游玩就是要花钱的,女子有这个心理准备,但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排档,吃了一顿普普通通的海鲜,就花了他们3000元,这也是挺令人惊讶的,他们一行人13个,平均每个人就吃了200多元。 更让女子感到气愤的是,看到餐具这一块,竟然收了他们13份的价钱,明明有两个婴儿宝宝是没有开封餐具的,孩子甚至连海鲜都没有吃。 可是这两个孩子也被收了茶位费3元,当然这不是3元的事情,女子觉得这是不合理的事情。 而且她这时又注意到,店员称海鲜是用一个黑塑料袋称的,里面是装着水的,很显然,这样称海鲜是不够称的,是存在缺斤短两的。 看到这样的操作,女子更加气愤了,她觉得这样的大排档太黑暗了,摆明就是在坑顾客。 那么女子遇到这样的事该怎么办呢? 1、两个婴儿宝宝并没有使用餐具,却被收了6元的费用,确实是不合理的,这侵犯了顾客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餐具没有开封就是干净的,就可以退回给大排档,需要交费。 2、大排档用黑色塑料袋称海鲜,并且里面装的水,这显然就是欺骗顾客,是存在缺斤少两的,这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黑袋子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顾客是不知道的,大排档应当用透明的袋子让顾客知情。 3、如果该大排档确实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那么大排档就存在欺诈行为,是要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现在女子要求按照市场价钱给她赔偿,她得拿出证据证明,该店存在欺诈行为,才可以得到赔偿。 那么你认为该大排档有欺诈行为吗?来源:黑猫投诉 9月15日
广西,66岁男子与情人在酒店发生关系,情人睡醒一觉后,发现男子没了呼噜声,判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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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G
都是很便宜的海鲜,随便去个大排档也就800块。
WZG
关键是这个斤两肯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