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变态了!河南新乡,一女子在出租屋外晾晒衣物,没想到内裤却频繁失踪。短短几天内,她原本的7条内裤,竟被偷得只剩下1条,女孩无奈直呼:“买内裤的速度都赶不上被偷的速度了。” 9月8日,大参考报道了这起奇葩的内裤失踪事件。 据失主小杨称,她在当地合租了一间群租房,由于房间通风不佳,衣服只能晾在外面的公共走廊。 前阵子刚买的7条内裤,没几天就丢了6条,还有一条安全裤也不见了。 无奈之下,小杨报了警,但因走廊监控画面模糊,根本无法查明偷内裤的人是谁。 没办法,小杨又只好自己花钱在走廊装了个高清摄像头。 没过多久,摄像头就拍下关键画面:一个陌生男子径直走到晾晒区,专挑女性内衣下手。 即便抬头看到了新装的摄像头,他也毫无收敛,顺手拿走了一条。 看到这一幕,小杨想起当天早上的事。当时她的狗对着门口狂吠,她怕吵到邻居被投诉,心烦地训了狗一顿。 现在想来,狗叫的时候,说不定就是这个男子在门口徘徊之时。 看着视频里男子嚣张的模样,小杨愈发气愤,表示:“一条内裤起码十几二十块,我买内裤都赶不上他偷的,损失了一二百块,他这么做太不合适了。” 事后,小杨拿着刚拍到的清晰视频再次报警,希望对方能赔偿内裤的钱。 不得不说,这男子太过分了。 为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和欲望,多次偷小杨的内裤。在小杨装了摄像头后,他依旧肆无忌惮,完全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当然,这男子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1、通常情况下,该男子的行为涉嫌违法。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至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如多次盗窃、盗窃特定物品等),处10至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该男子多次盗窃小杨的内衣,且在摄像头下仍嚣张作案,即便单次被盗内衣价值未达刑事立案标准(通常1000至3000元),也符合“情节较重”的行政违法情形,公安机关可据此对其作出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2、该男子的行为还有可能涉嫌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若该男子存在“多次盗窃”(两年内盗窃3次以上)、“入户盗窃”(进入他人租住的房间内盗窃)或“扒窃”(在公共区域贴身盗窃)等情形。 无论被盗财物价值多少,均构成盗窃罪,需承担刑事责任,量刑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本案中,小杨已丢失6条内衣及一件打底裤,结合摄像头拍下的盗窃行为,如果能证明该男子盗窃次数达3次以上,不论金额多少,均可认定其构成刑事犯罪,公安应立案处理。 3、当然,对于小杨来说,个人贴身衣物最好不要放在公共场合晾晒。 毕竟这涉及个人隐私,在公共区域晾晒,会增加被别有用心之人盯上的风险。 尽量把贴身衣物转移到相对私密的空间,能从源头上减少这类麻烦,比事后维权更省事。 对此,你怎么看呢?
天塌了!男子带自己拜把子哥们去酒店抓出轨老婆,打开门瞬间,所有人都傻眼了,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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