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二审没有支持追风小叶的诉求核心原因在于:有过三次道歉,不构成诬陷,人格权纠纷

一碗豆花有荤 2025-09-11 18:34:06

法院二审没有支持追风小叶的诉求

核心原因在于:有过三次道歉,不构成诬陷,人格权纠纷通过道歉已经和影响相当

成都地铁偷拍案二审维持原判地铁被疑偷拍案被告先后3次道歉热点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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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93xxx56

用户93xxx56

142
2025-09-11 23:44

小叶已经证明被女人诬陷,走法律途径没用,以后大家都动手揍回去

我朋友 回复 09-12 16:36
女人把醉酒的男人踹河里淹死了,才判五年呢!

琳琅 回复 我朋友 09-12 19:21
河南驻马店某男人强奸未遂受害人逼进河里,用石头砸树枝打,致受害人溺亡,一审法院才判了个死缓呢!山东青岛十三岁男孩就会挟持、强奸、杀人一条龙了。

苹果

苹果

114
2025-09-11 22:15

在公共场所被诬陷,也应该在在公共场所道歉。不是任何道歉都应该被椄受

论语 回复 琳琅 09-12 09:27
没问题,道歉也可以在晚上,同一个现场同一个时间段。

琳琅 回复 09-12 06:57
因为是晚上,其实压根没几个人注意到原告。原告发了诬陷、脱鞋示众小作文后,连个装是现场目击者的人都没有。

梦里啥都有

梦里啥都有

62
2025-09-11 20:19

确实不构成“诬陷罪”。但这特么明明是“诽谤罪”好吗!!装不懂扯犊子有意思吗?!

琳琅 回复 09-12 19:11
主观要件不成立

梦里啥都有 回复 琳琅 09-12 23:56
以下是诽谤罪主观要件:1、明知虚假:行为人须清楚所传播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不实内容。2、明知会损害:认识到该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结果。3、希望或放任:积极追求或虽不追求但对损害结果持放任态度(直接/间接故意)。4、目的在于败坏名誉:行为指向在于贬损他人人格、名誉。5、排除情形:误将虚假当作真实而扩散,或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之目的,不构成诽谤罪。拿着判决书裁定的事实核对一下不就知道了?这男的只不过是措施采取的不对而已。

风之尘

风之尘

59
2025-09-12 03:19

男人以后再遇到这🀄️诬告的,直接打一顿狠的,比这后果还轻一些

用户16xxx40

用户16xxx40

35
2025-09-11 20:57

那以前的判刑的诬陷罪都没有道歉么?难道有这么头铁不道歉的人?

用户16xxx40 回复 09-12 15:50
没有诬陷那就是事实咯?毕竟法律没有模糊地带,对吧

moon 回复 09-12 16:31
法院还判过开房时吃药导致女孩死亡,最终被判无罪,你觉得合理?

用户11xxx24

用户11xxx24

33
2025-09-12 00:43

我现在能不能怀疑隔壁邻居偷窥我洗澡,并且直接踹门进去质问?[滑稽笑]

用户14xxx22 回复 09-12 23:58
你要先报警啊!

琳琅 回复 09-12 07:01
邻居站你家浴室窗子前,面向你家窗子,当然可以

捉刀怪

捉刀怪

31
2025-09-12 00:18

诬陷不是诬陷,叫合理质疑。[点赞]

moon 回复 09-12 16:12
你可真能瞎扯,现实中我就没见过有男性偷拍的,女性乱拍的倒见过不少

moon 回复 09-12 15:57
你真没脑子,女人因穿着性感被侵犯,是不是要怪制衣厂

angel8775

angel8775

28
2025-09-12 04:48

在派出所道歉有什么用?最起码去事发地公开道歉,不然这诬陷成本也太低了。

恶臭的知心姐姐 回复 09-12 19:26
后来出现的四川男子车内昏迷坠河被冲走,那水流比东莞那时要汹的多,而且司机昏迷了,那几个男子汉真的是拿命去救人的。

我朋友 回复 09-12 16:37

用户10xxx03

用户10xxx03

24
2025-09-12 00:47

不要对方道歉!一个大耳光打回去!

用户64xxx08

用户64xxx08

21
2025-09-12 08:34

光明正大诬陷,偷偷摸摸道歉

sime

sime

16
2025-09-12 03:52

买个粘鼠板放手上,她诬陷你,往她脸上招呼

用户10xxx36

用户10xxx36

15
2025-09-11 21:21

道歉要有诚意,最少得拍下视频吧!不然算哪门子道歉?

叶小小

叶小小

10
2025-09-12 08:59

如果早些年前女拳没泛滥之前,这样的判罚没人会怀疑,甚至很多人会觉得小叶有些过了!可结合当下社会现实再看判罚,男女很多都不认同!可见敌对势力对我们的社会和谐产生了多么大的威害

我朋友 回复 09-12 16:38
小叶过了?明明就是两种性别两种判法!

论语

论语

9
2025-09-12 09:26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披荆斩棘

披荆斩棘

8
2025-09-12 09:15

都按这个标准 那以后杀人偿命可否等杀人犯自然老死后再补一枪呢?

AMX 13 90

AMX 13 90

7
2025-09-12 07:28

嗯?记得有段时间报社就是靠登记小的公告消息活着,尤其是地方报纸,各种遗失公告作废公告还有啥注销什么的公告,几百上千元都是一周或者一个月套餐。

匆匆过客

匆匆过客

7
2025-09-12 17:41

现在偷拍的这么多,发现可疑的,提出质疑也正常。知道误会了,已经道歉了,事情也没造成不良影响,本来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是这个男的不依不饶,才把事情闹大的。网上一面倒的说两个女的不对,是要让以后女的都不敢对可疑的行为提出质疑吗?

我心跳跃如律动

我心跳跃如律动

6
2025-09-12 10:58

知心姐姐太多了

自称

自称

5
2025-09-12 09:24

我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也算?

杰哥

杰哥

5
2025-09-12 12:52

走司法的小叶,朱军,大同哪个有好结局?反倒是马上动手的最后都是双方和解

被遗忘的北极星

被遗忘的北极星

5
2025-09-12 12:05

说真的,精神损失这东西是无法评估的。谁来保障男性的自身权利?[得瑟]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4
2025-09-12 07:19

那个酒瓶爷爷的事,续集是什么?

髅豳

髅豳

4
2025-09-12 08:53

反证以后遇上这种情况,就大声反问"凭什么说我强奸你"

匆匆过客

匆匆过客

4
2025-09-12 17:41

现在偷拍的这么多,发现可疑的,提出质疑也正常。知道误会了,已经道歉了,事情也没造成不良影响,本来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了,是这个男的不依不饶,才把事情闹大的。网上一面倒的说两个女的不对,是要让以后女的都不敢对可疑的行为提出质疑吗?

顽石

顽石

4
2025-09-12 07:27

有过道歉了,法院确实很难支持,他应该当场让她们登报道歉的,如果她们没有,这样才有告的理由。

用户14xxx76

用户14xxx76

4
2025-09-12 09:13

反告吸毒就行了,

孤勇者

孤勇者

4
2025-09-12 08:33

不构成诬陷,也就是他真的偷拍了,那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判男的拘留十五天

用户15xxx87

用户15xxx87

3
2025-09-12 14:19

0成本诬告

旭日东升

旭日东升

3
2025-09-12 10:47

不构成诬陷?那法官是不是认为偷拍是成立的?

咋去1235

咋去1235

3
2025-09-12 07:44

地铁那么多人看着会没有影响?当法官这么无知吗?

凤凰

凤凰

3
2025-09-12 16:39

下次女的说偷拍直接打,千万别陷于自证泥潭

用户17xxx95

用户17xxx95

2
2025-09-12 21:02

严查这法官

学法张三

学法张三

2
2025-09-12 11:04

列如在街上说你偷东西,在警察局说我搞错了,也不用登报什么这样你觉得可以吗?

钢枪

钢枪

2
2025-09-12 10:24

会不会跟上这三人,然后用同样的方式说她们偷拍?然后搜身报警、道歉?

yuan3519

yuan3519

2
2025-09-12 11:54

主动脱下鞋子,抽她脸上!

暖和

暖和

2
2025-09-12 22:51

好多人搞不明白诬陷和合理怀疑,合理怀疑是警察叔叔我怀疑有人偷拍我,诬陷是家人们,就是这个人偷拍我,给我来波火箭666,我表演现场搜身,就像你碰到一个抱着大哭不止的婴儿的人,你报警说怀疑这人是人贩子,警察不会说你诬陷别人一样。

我是小乌鸦

我是小乌鸦

2
2025-09-12 13:19

逆天,公共场合诬陷,然后私下小声道歉,就可以原谅了?

清扬

清扬

1
2025-09-12 07:04

铁路运输法院 呵呵

刘译隆

刘译隆

1
2025-09-12 13:57

案件如此简单,为何要先后调解七次,耗时那么久才二审开庭和判决呢?

砖家叫兽

砖家叫兽

1
2025-09-12 17:16

你可以道歉,我可以不接受。道歉有用还需要警察做什么。

Tonifer

Tonifer

1
2025-09-12 13:49

道歉必须接受吗?

一碗豆花有荤

一碗豆花有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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