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男子在商店买了盒烟,可他拿在手上总感觉不对,就当场拆开查看,谁知烟还没点上,先掉出一摞红票子。 地上摊开的那一瞬间他是愣住的,那堆百元大钞像刚从银行点出来的,边角整齐,颜色还泛点新红,像被叠成了卡片,正好塞进烟盒。说实话他第一反应不是惊喜,是有点犯嘀咕,谁往烟盒里放钱,还放得这么整齐。他刚想弯腰把钱收好,背后“哎哎哎”的喊声就响了,店老板像看到儿子跳水了一样扑了过来。 老板冲得太急,那哥们下意识往后一退,把烟盒和钱一起攥在手里,手还没收回去,那人嘴里已经开始编,说是早上结账的时候临时藏进去的,谁知道就忘了这茬,说着说着还笑了下,自嘲说记性不行。买烟这哥们没说话,只盯着他看,然后问,“那你说说你藏了几张?”老板嘴一张又闭上,眼睛转了两圈,说不清。 旁边开始有人凑热闹了,有说分一半拉倒的,有直接喊报警的,还有人把镜头怼过来录视频,说遇到这种事可得留证。那哥们也来气了,说你这烟我是掏钱买的,封膜我拆的,谁都没说里头有什么,拆出来的就是我的。话说到这,气氛一下紧绷,有点对峙的意思,最后俩人直接被带去派出所。 派出所那边也拿不准,说得清不清楚的是卖家,说钱是他藏的,可啥证据都没有,烟盒没做标记,监控也没拍到他往里塞钱。再问员工,谁都没看到有人动那盒烟。他那边含糊不清,买烟的那边倒是话说得利落,说就是正常买的烟,付了钱,包装完好,他怎么会知道里面有别的东西。 事情拖到法院,法官让店主拿出证据,他一句拿不出。至于烟里的钱算不算交付的一部分,法条倒是写得明白,《民法典》里有段话提到动产自交付即归买方,但后面又补了个条款,说像隐藏物这种如果说不清归属,就归国家所有。这事儿就被套进这个条款里了,最后判的结果谁都没想到。 钱归谁?谁都不归。法院意思很简单——你们两个都举证失败,那这笔钱就不属于你们任何一个。直接当作“无主物”处理了,国家收回。两人当场都愣住了,脸色跟刚输完官司一样僵。有人回头看视频,还在调侃说:这要一开始听劝平分,也不至于两头空,非要弄到法院,结果白折腾。 你说要换成你,买烟时拆出一沓钱,是当场喊人、留视频,还是先装兜里走人?这种事你咋处理,评论区聊聊?
天塌了!男子带自己拜把子哥们去酒店抓出轨老婆,打开门瞬间,所有人都傻眼了,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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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新鲜
编!继续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