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车主忘锁车门,一名男子拉开车门钻了进去,从车主10000元现金里偷了300元钱。车主发现后报了警,男子被抓时一脸惊讶,当场反问车主:这么点钱也值得报警啊? 据星视频报道,有市民报了警称,自己陪朋友到附近的一家洗浴中心消遣,结果,停在路边的车忘了锁车门。 回到车上后发现,放在车内的一万多现金少了300块,而且已经反反复复数过好几遍,确定少了300块,怀疑被人偷了。 有人认为,很可能是车主自己搞错了金额,如果是被人偷了,为什么不全部偷完,而是给车主留下大部分现金,只偷区区300块钱呢? 事实证明,小偷的脑洞比正常人大的多。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曹某,并将其在与失主消遣的同一家浴场内抓获。 原来,曹某偷完钱就跑到浴场消费去了。被抓时,曹某一脸不可置信,当场反问车主:这么点钱也值得报警啊? 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可他一再表示,自己来来回回跑到车上好几次,都没敢多拿,就拿了300块钱。 在他看来,拿多了,车主肯定会报警,区区300块钱,车主肯定不会报警。 结果证明,他这种侥幸心理落空了。 那么,按照曹某的说法,他才偷了区区300块钱,是不是根本没事,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呢?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普通盗窃案定罪标准,各地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数额达到1000元至3000元以上才构成入罪标准。 首先,曹某跑到别人车上偷300块钱的行为,属于普通盗窃,从数额来看,确实不够立案标准。不过,需要结合其他情节来看,比如是不是多次作案。 司法规定,两年内盗窃3次以上属于多次盗窃,无论金额大小,都构成盗窃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本案中,如果查明曹某是初犯,不会被判刑,但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行为可处5-15日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被查后,发现曹某是惯犯,两年内作案次数已经超过3次,无论金额多少,都会被判刑。 此外,曹某之所以会存侥幸心理,被抓后还当场质问车主:这么点钱也值得报警啊?是因为他抓住了很多失主的心理。 很多失主确实会认为,反正300块钱,数额不大,即便报警,找回来的概率也不大,还白白浪费时间,不值得折腾,最后选择自认倒霉、默不作声。 其实,这种想法、做法是非常错误的。 首先,报警后,就像本案中的车主,是有机会挽回损失的。同时,报警还能预防他人再受害。按照法律规定,两年内盗窃3次以上属于多次盗窃,无论金额多少都构成犯罪。 本案中,如果曹某是惯犯,而且,经常抱着侥幸心理小偷小摸,大家都不报警的话,只能是让他继续逍遥法外,让更多人的财产遭受损失。 换句话说,因为金额小或者怕麻烦就不报警的行为,属于助纣为虐,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一旦发现被盗,无论金额大小都选择报警,不仅仅是每位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是对违法犯罪的有效震慑。 对此,您怎么看? 来源:星视频
安徽六安,车主忘锁车门,一名男子拉开车门钻了进去,从车主10000元现金里偷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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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5: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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