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干警赴600多公里以外的安宁市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取得成效。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吕某刚、吕某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查明,两名被执行人系亲兄弟,名下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两名被执行人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该院于2024年6月11日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8月19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再次联系法院,称其女儿刚考上大学急需学费,并表示发现被执行人吕某文在安宁市一家木材厂上班。得知这一线索后,该院执行局迅速展开行动,制定执行方案,组织干警前往安宁市,并第一时间和当地法院取得联系,准备对吕某文进行异地司法拘留。
8月20日一早,执行干警抵达安宁市某木材厂控制住被执行人吕某文,将其拘传至安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准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执行人吕某文当即要求跟申请执行人协商。协商中,吕某文辩称目前兄弟两人负债累累、生活困难,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案款。经干警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表示会尽力凑款;申请执行人也同意吕某文先给付5万元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暂不对其进行拘留。最终,被执行人吕某文当场履行5万元执行款,并承诺剩余案款由双方协商后分期给付。
记者张恒通讯员樊兴亮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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