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一男子约16岁女孩开房,关键时刻时,女方怕疼,将男子推开,男子没有强人所难放弃了。可十几天后,女方却报警称被强奸,事后男子被判有期徒刑4年,男子不服,说自己裤子都没脱,他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有了不同看法。 进了房间,气氛都烘托到这儿了,两人正准备干点啥,结果武洁因为疼就拒绝了。何晨峰也是个讲究人,立马就停了,没再继续。谁承想,十天后,武洁突然报警,说自己被强奸了。 一审法院那边一听,直接给何晨峰判了四年。何晨峰那叫一个冤啊,直呼“我连裤子都没脱呢”,接着就上诉了。二审法院一看,这案子有点意思,于是又重新审了一遍。 话说回来,网络交友这事儿,现在挺常见的,但有时候也能整出点大动静。就像何晨峰和武洁,本来只是在网上聊聊天,结果聊着聊着就出事儿了。 二审法院经过一番折腾,最后认定虽然两人没发生关系,但何晨峰在过程中确实有那么点强迫的意思,所以还是构成强奸罪,不过刑期改为了两年六个月。 这事儿告诉我们,网络交友需谨慎啊,别一不小心就从网友变成了“狱友”。这案子一出,大家都炸了锅:难道说,半道上刹车,就能甩锅不背罪啦?法律大佬可不含糊,白纸黑字写着呢,只要你不顾妹子意愿,动手动脚甚至恐吓威胁,就算最后没“办事”,那也是强奸板上钉钉的事儿。咱这位何晨峰兄弟,虽然没到最后一步,但行为上已经是个罪犯了。法院呢,看他半路刹车,稍微手下留情,减了点刑,不过该背的锅,一个都不能少。 法律虽然铁面无私,但也有它的分寸。这事儿给大伙儿提了个醒,谈恋爱或者嘿咻的时候,尊重跟同意那可是高压线,碰都不能碰,不然,后果自负哦!
“冤不冤?”一男子约16岁女孩开房,关键时刻时,女方怕疼,将男子推开,男子没有强
冬雪覆千山
2025-09-06 02:19:04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