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江苏,一夫妻从事河道保洁工作,长期住在自家船上,为保护家产养了一只藏獒!特地悬挂标识提醒:船上有大型犬,非请莫入!结果,一男子擅自登船放生乌龟,被藏獒咬伤,躲避中摔成九级伤残,事后张某将王某夫妻告上法庭,索赔30万!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信源:凤凰WEEKLY——2025-09-01——《男子擅闯私船放生乌龟被船上藏獒咬伤,获赔30万,法院:饲养人未能提供合法饲养手续或证明事发时已采取有效管控及安全措施。》 江苏常州近期发生了一起让人看后无法言语的事情。 有这么一对夫妻因为需要长期住在船上,进行河道保洁工作。为了保护财产便在船上养了一条藏獒。 由于知道藏獒是大型犬,并且特别护主护家,就怕发生什么意外,特意在看得见的地方挂了警示牌。 然而悲剧还是发生了,一男子一心为了放生乌龟,上船并未注意到警示牌,以至被咬伤致残。 男子气不过,将夫妻二人告上了法庭。 法院的判决让人难分对错。 船上虽有警示牌,可是藏獒是危险物种,是禁止饲养的。 所以法院判了夫妻败诉,赔偿男子30万元。 藏獒作为大型烈性犬,已被国家多地明令禁止饲养。 本案中,夫妻二人选择藏獒作为看护犬,已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尽管他们长期居住在船上、从事河道保洁工作的特殊情况值得同情,生活环境的不安定性也确实带来了对财产安全的担忧。 但这些理由并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在船上养藏獒,本就是安置了一个潜在的危险源。 船舱作为相对封闭的空间,一旦发生犬类攻击事件,受害者往往无处可逃。 另一方面,受伤男子的行为也要事分两头看。 夫妻已在船上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识,起到了提醒作用。 男子未经允许,擅自登船放生乌龟,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他人财产的侵犯,也是对个人安全的不负责任。 放生这样的善行应该在合理合适的范围进行。 选择登上私人船只进行放生,既侵犯了人家夫妻的生活空间,也将自己置于非必要的危险之中。 尽管夫妻有自己必须承担的责任,男子自身的过失也不可忽视。 这种自认为自己是在行善就可以畅通无阻的行为,也普遍存在。 以此为借口,忽视法律法规的举动一定要严加打击。 此案例,警告我们,就算是良好的动机也不能成为违法免责的借口。 任何行为都应当建立在尊重法律和他人权利的基础之上。 法院判决夫妻赔偿,看似严厉,实则体现了法律的平衡。 一方面,判决确认了饲养禁止犬种的责任;另一方面,也可能考虑到了男子自身存在过失的因素。 社会鼓励积极面,但不容忍以善为名的违法行为。 这种平衡对于我们的社会建设尤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的判决并非简单地对一方进行惩罚,而是通过责任划分。 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号: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行为严加管理,负起应有的责任。 无论是想要保护财产饲养禁令的大型犬的夫妻,还是无视警告擅自闯入的男子,都有不可忽视的责任。 这个案件还折射出一个社安治理的现况。 希望类似夫妻境况的大众,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人身、财产。 希望有关放生的行为,有更加明确的规范和引导。 不要让无序放生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危险,破坏生态环境。 藏獒伤人这个案件,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它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不要存侥幸心理。 追求个人利益或进行善念行为时,不要忘了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安全。 公民的意识和法治概念并存,要相得益彰,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既安全又和平的社会环境。 我们不能仅靠法律的约束,要提升我们的自律意识。
“不作死就不会死!”江苏,一夫妻从事河道保洁工作,长期住在自家船上,为保护家产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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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6: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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