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三十一年,一代雄主朱元璋在南京撒手人寰。他的遗诏是这么说的:“我死之后,天下臣民大哭三天,之后就可以该干嘛干嘛了!” 但事实上,他去世后,有不少人给他“殉葬”。 早在商朝时期,就有陪葬的制度。当时的统治者们害怕死后无人侍奉,便在自己死去之后,让一些人给自己陪葬,好让他们在地下也侍奉自己。 而后来的封建专政时期,统治者为了避免新皇帝接班以后皇权旁落,往往会在临终的时候做一些特殊安排。 像是汉武帝在位时处死了钩弋夫人,就是因为她的儿子刘弗陵当时只有八岁,武帝担心她再来个“翻版吕后”因而采取行动。 在之后的朝代里,殉葬制度时而被禁,时而恢复,到了朱元璋这时候又恢复了。 要知道,按照礼法的规定,天子驾崩之后至少也要守丧27日,虽然朱元璋并非“三日释服”的首倡者,但人家毕竟是开国之君,威望无人可比,这样看来,明初的“三日释服”还算是老朱的仁政了。 但对比我们现在来说,历史的真相是很残忍的。 史书记载说,在老朱咽气之后,那些生前侍奉的宫人,很多都随他而去了。 难不成这些人都是心甘情愿的么?当然不是,她们之所以会死,都是被皇权所害。 明末清初有个叫毛奇龄的学者,在他写的笔记里记载说,老朱死的时候“追随先帝”的后妃、宫人一共有46人,大多都是朱元璋在世时,未能给他“开枝散叶”的女子。 这些人当然不情愿陪侍先皇于地下,新君朱允炆只好帮她们体面,让太监给这些不愿意死的女子送上“金丸”,强迫她们服下。 所谓的金丸应该指的是金属制作的药丸,吞下这些东西之后,那些女子立时毙命。 而这一切,朱允炆根本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恻隐之心,只有那些在朱元璋生前生下过子嗣的人才能被新朝恩养。 或许有人说,笔记终究算不得史书,但《太祖实录》以及《明史》都记载,官方层面的殉葬行为确实存在。 而且,为了安抚这些女子的家属,朝廷还设立了“朝天女户”,也就是说,殉葬者的家属可以在锦衣卫获得一定的官职,这其实是用他们亲人的命换来的。 朱允炆只当了四年皇帝,就被亲叔叔给推翻了,在永乐一朝,朱棣延续了“朝天女户”的设置,其后的宣德一朝,仍然有殉葬的事情发生,一直要到明英宗的时候,明朝皇室才从官方的层面废止了殉葬。 朱元璋最穷的时候要过饭,出过家,他一生的成就谁也没有办法否认,但是,在大明王朝的煌煌伟业之下,其实有太多的无奈,那些被迫在明孝陵“陪伴”先君的红粉佳人,又有谁真的在乎呢? 二百余年后,明朝宣告灭亡,清初的统治者仍然沿袭了殉葬制度,直到康熙年间才算告一段落。 其实,这些女子都是封建皇权下无奈的牺牲品,她们的呐喊声太过微弱,只是滚滚红尘之中的一声叹息。 参考资料: 《明太祖实录》 《胜朝彤史拾遗记》
乾隆和弘昼监考,过了饭点考生们还没写完,弘昼就让乾隆先去吃饭,乾隆没同意。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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