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一女子随母亲改 嫁,她才3岁,继父没有孩子,将她当做亲生闺女,把她养大,给她找了婆 家,母亲去世后,女子一直照顾父亲,谁知父亲遇车祸去世,叔叔帮忙处理后事,叔叔私下和肇事者签了无子女协议,他领走100多万赔偿款,还把女子家大门锁一砸,换成他家的锁,女子找叔叔理论,还找了村 委说理,叔叔把眼一瞪: 我非拿不可! 王女士请来记者,诉说自己的遭遇,王女士的继父出了车祸,来不及抢救,撒手人寰,家里就剩王女士一个人独自哭泣。 多年没有来往的叔叔来了,说要帮助王女士处理继父的善后问题。 叔叔帮忙,把继父后事办完,肇事方赔了100多万赔偿金,叔叔私下和肇事方签下协议,协议上说,继父老王没有子女。 这样一来,100万赔偿款全部打入叔叔账户,叔叔一走了之,一分钱也不给王女士。 王女士和叔叔理论,叔叔说她不是父亲的亲生女儿,没有资格拿这笔钱! 王女士泪水夺眶而出,她回忆起从前,更加的悲伤难过。 原来,王女士小的时候,母亲改嫁,嫁给了现在的父亲老王,那个时候,王女士年方3岁。 在她心里,老王就是她的亲生父亲,老王善良,对王女士爱如己出,当她做亲生闺女。 王女士姓他的姓,从小到大,都是父亲的宝贝女儿。 她长大以后,老王给她找了婆家,准备好了嫁妆,把她嫁了出去。 虽说出嫁了,可是她的根还在这里,她时常回家,和父母团聚。 她洗洗涮涮,收拾收拾屋里,自己长大,父母已经老去。 没过多久,母亲去世,留下继父一人,王女士没了母亲,绝不能让父亲年老无依,她一如既往,体贴照顾着父亲。 父亲辛苦一生,体弱多病,王女士给他看病买药,缓解他的病情。 王女士希望,父亲能够长命百岁,她会好好报答父亲的养育之恩。 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万没有想到,父亲外出散步,一辆车迎面过来,车辆失控,一下将父亲撞倒。 父亲年迈,哪里经得起这样的伤害,父亲被送往医院,但没能抢救回来。 王女士嚎啕大哭,从此后她成了孤儿,父亲母亲全都没了,留下她一个人,从此没了回家的路。 这个时候,王女士的叔叔赶了过来,也就是老王的弟弟,他要侄女不要害怕,由他这个叔叔帮忙办理老王的后事。 王女士当时心里有点奇怪,叔叔和他们家少有来往,多少年都没有走动过,怎么这个时候这么积极? 可是,她看到叔叔忙前忙后,处理父亲的事宜,她心里又想,毕竟叔叔和父亲还是亲生兄弟。 叔叔帮忙办完了后事,将老王安葬,安抚了王女士的情绪。 之后,叔叔和肇事者取得联系,他一声不吭,私下和肇事者签下了老王无子女协议。 这样一来,老王去世,他没有子女,赔偿金按理成章的打到了叔叔账里。 叔叔拿到钱后,他跑到哥哥家里,把他老屋门锁咣当一声砸了下来,换成了他自己家锁! 这样一来,王女士彻底没有家了,父亲的家被叔叔据为己有。 王女士这才明白,叔叔几十年都不和父亲来往,为何父亲去世,他突然变得如此热心! 王女士要他交出赔偿金,自己才是父亲的近亲属和第一继承人。 可叔叔根本不理,你和我老王家没有血缘,这钱不该归你! 王女士找到了村里,要村里出面,给她评评理。 虽说她只是老王的继女,可她来这个家时,只有3岁,在她记忆当中,老王就是她的亲生父亲。 他们一家三口,和和美美,过了三十之久,父亲晚年,也是自己在一直照顾。 父亲养自己小,自己养父亲老,虽然没有血 缘,但是他们之间,早已胜过亲生父女! 村 里当然了解老王家的情况,村 支 书立刻找到叔叔,要他不要强词夺理! 谁知叔叔就是不给,态度强硬: 她不是亲生,凭啥要把赔偿金给一个外人?这笔钱我非拿不可,谁来要我都不理! 记者听罢王女士的遭遇,立刻找叔叔沟通,王女士才是第一继承人! 老王避而不谈,要他们去法院告去! 记者和村 委经过沟通,将此事反映到了镇上。 工作人员联系他后,叔叔说他崩 溃,这事他管不了了,归他儿子在管。 之后,他同意和工作人员见面,但见面又会如何,还没结果。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 系的继子女。 王女士3岁时母亲改嫁,与老王共同生活,老王对王女士尽了抚养义务,两人形成了扶养关 系。 虽然王女士与老王没有血缘,但她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老王的弟弟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无权继承赔偿款。 叔叔私自领走赔偿款的行为,构成欺诈或不当得利。 目前,相关部门已成立工作组推进此事,保 险公司也表示,可能存在骗保情况。 若叔叔的行为构成犯罪,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王哥说法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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