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起诉胖东来免费筷子无生产日期免费筷子无单包日期标注:责任边界需在规则与情理间权衡。
胖东来因免费发放的一次性筷子未在单个包装标注生产日期遭起诉,事件核心在于:限期使用的产品若外箱已标日期且有合格证明,拆分后的单包未标,是否构成违规?
从法律层面看,《产品质量法》明确要求限期使用的产品需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此处“显著”的关键在于消费者的实际使用场景——一次性筷子的消费场景是“即取即用”,消费者通常不会先拆箱查看外包装再取用单根筷子。单包未标,客观上导致消费者无法在使用前直接获取关键信息,与“保障知情权”的立法初衷存在偏差。
但另一方面,胖东来已提供外箱标签、厂家质检报告,且市场监管部门未检出质量问题,说明产品本身无安全隐患。争议的本质,是“形式合规”与“实质便利”的冲突:外箱标注虽满足部分法规要求,却未覆盖消费者最直接的使用需求。
责任判定需回归立法本意。若法律强调“单包标注”是为避免因外箱丢失、拆封后信息缺失导致的风险,那么即使外箱有标,单包未标仍可能被认定为“未充分履行义务”;但若外箱标注已足够醒目且产品经检验合格,法院亦可能基于“无实际损害”的事实,对责任进行审慎裁量。
此案的意义,或许不在“非黑即白”的追责,而在提醒企业:免费提供的产品同样需重视消费者权益细节。毕竟,知情权的保障,不该因“免费”二字打折扣。
智搜分析总结:胖东来以高口碑服务著称,此次事件凸显网红企业面临的过度审视。若法院判决支持顾客,可能倒逼行业升级细节管理;若支持企业,或抑制过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