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8岁女子认识了一名25岁的男子,男子成了她的男友,她深深迷恋自己的男友,

静谧林间小径 2025-08-27 18:27:05

河南,28岁女子认识了一名25岁的男子,男子成了她的男友,她深深迷恋自己的男友,恋爱两年多,她竟然给男友转了将近85万,就算是没钱,她也要借钱给男友,如果女子不给钱,男友就要和她分手,女子的男友说:“像你这么丑的人,除了我,就没人会喜欢上你,也就只有我,会跟你在一起,别人是不会喜欢你的。” 8月27日大参考报道,陈女士回想起自己这两年多的恋爱,她看着自己那密密麻麻的转账记录,她满心后悔,她后悔认识前男友,后悔自己恋爱脑,每次前男友要钱,她都会毫不犹豫地给钱,他们每一次的联系,都是前男友要钱的时候,他们这样的关系持续了两年多,女子都没有发现不对劲。 她深深陷入与男友的恋爱中,每次男友要钱,只要陈女士不给钱,男友和她就要分手。 每当这时,陈女士耳边总会想起男友跟她常说的话,男友经常跟她说:“像你长得这么丑的人,除了我没有人会喜欢上你,也就只有我会跟你在一起,除了我,不会有别人跟你在一起。” 每当陈女士耳边响起男友的这句话,她就容貌焦虑,她害怕失去男友,于是又想方设法拿钱给前男友,满足男友的需求。 她细细地回想起每一次转账的情景,她一点一点地清醒过来,前男友与她的关系也慢慢地清晰起来,她捋了捋和前男友之间的感情。 她和前男友是在网络上认识的,刚认识的时候,她的前男友是一名主播,陈女士被前男友的风趣幽默所吸引,虽然前男友长得不是特别帅,但她还是忍不住给前男友刷了礼物。 有了这举动,陈女士自然被前男友所注意到,两人很快加为好友,几个月之后确定了恋爱关系。 刚开始的时候,前男友只要求陈女士给她刷礼物,他几乎每次开口,陈女士都会满足。 后来陈女士的前男友开始让陈女士转账了,初尝恋爱甜蜜的陈女士,更是听话了,只要前男友开口,她必定会转钱,几千,一万,有时候一天转账好几次,他们的关系就在转账的过程中,建立起来。 时间长了,陈女士自然是有压力的, 毕竟她没有那么多钱,可前男友要不到钱,就会跟她吵架,一吵架就要钱,如果不给钱就分手。 陈女士最害怕听到分手两个字,只要前男友一说分手,她必然会把钱转到前男友那里。 就这样,她被前男友拿捏了,前男友变本加厉,后来要的钱越来越多,甚至不用见面,就可以让陈女士给他转钱。 陈女士却受不了,有时候为了见前男友,她选择拿现金,送到前男友家,一天送三四千,她每天都要来到前男友家,就是为了见男友一面,那段时间单单送现金,她就送了25万。 她也知道自己没钱了,她也知道男友一直这样要钱也不是个办法,可她害怕,害怕男友和她分手,她像着了魔一样,迷恋着前男友,她不想分手,只能满足前男友的需求。 直到后来,陈女士把身上的钱都花光了,她借钱也借不来了,即使前男友依然拿分手来威胁她,她也拿不出钱来了,男友也终于跟她分手了。 如今陈女士一个多月没见男友了,时间慢慢地冲淡了她对前男友的迷恋,她才慢慢地意识到自己这段感情是多么的畸形。 现在她人财两空,她只好找前男友要回自己的85万,但前男友却跟她说,有什么事到法院说,女子只好起诉前男友,要求他还钱。 那么陈女士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 首先、陈女士和前男友存在恋爱关系,如果她的钱是小额转账,属于赠与行为,那么这部分钱是要不回来的。 因为恋人之间,大多数会有赠与行为,那几块,几十块的小额转账,陈女士难以要回。 其次、至于大额转账,陈女士可以追回。毕竟他们只是恋爱关系,大额转账可以视为借款。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现在陈女士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给前男友的钱属于借款,她才有可能拿回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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