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男子和同村邻居聊天,邻居无意间说了一句话:“你没发现你儿子和你一点都不像吗?”男子将邻居的话放在心上,转身和儿子做了鉴定,结果发现养了20年的儿子果然不是亲生的,孩子的生父竟然是妻子的表姐夫的,男子气不过,就砍伤了妻子的表姐夫,结果妻子的表姐夫不提半分的抚养费,反而让男子赔偿12万。 8月26日齐鲁晚报报道,老李吃饱饭,闲来无事,又跑到村头,和同村的一群村民聊天,村民们有的在打牌,有的在吹牛,大家过得很惬意。 老李没事也在吹自己的儿子,他不是在说儿子厉害,就是在说儿子长得帅,结果一个邻居就跟他说了,“你没发现你儿子长得跟你不像吗?”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老李听出了这言外之意,儿子确实长得不像他,他不敢反驳,默默地回了家。 回家之后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按理说,这孩子长得不像父亲,也应该长得像母亲,可是他儿子既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 其实老李早有察觉,但就是一直没有去细想这件事,经邻居这么一说,老李更觉得儿子不是自己的。 于是他偷偷地和儿子做了亲子鉴定,当他看到鉴定结果的那一刻,他愣在了原地,儿子果然不是他亲生的。 这可是他养了20年的儿子啊,他几乎把全部的父爱,全部的心血和精力都放在儿子身上。 如今20年过去了,他才得知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他真的很心痛。他心痛的不是知道了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他心痛的是,儿子不是他亲生的,他却养了20年。 这20年,他不知花了多少时间陪伴儿子长大,他不知花了多少钱供儿子读书,他更不知自己花了多少精力培养儿子。 在老李心中,儿子就是他的骄傲,可现在的事实告诉他,他的儿子不是他亲生的,他真的难以接受这个事实。 既然他发现了这个事实,他自然要搞清楚,儿子的生父到底是谁的。 他查了下去,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了他一大跳,他儿子的生父竟然是妻子的表姐夫的。 老李的妻子的表姐夫是张某,老李知道儿子的生父是张某时,他真的气不过,他气呼呼地来到张某工作的工厂,等待张某下班,张某一出来,他上去就将张某砍伤了。 事情发生之后,李某很快被刑拘,毕竟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虽然老李伤害张某的行为情有可原,但他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就应当接受相应的惩罚,法院判决,老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事情到了这里还没有结束,4年后,当老李出来了,他却被张某告了,张某竟然要他赔偿12万。 李某也是被这件事整得莫名其妙,他辛辛苦苦替张某养了20年的孩子,张某没有提半分抚养费的事情,竟然还要他赔偿12万,他接受不了。 那张某为何要让老李赔钱呢? 原来张某被老李砍伤过后,历经了4年都没有治愈,落下了终身残疾,而且生活不能自理,所以他这才起诉老李,要求赔偿12万。 张某的诉求很简单,老李的行为导致他人身受到损害,所以老李就应当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从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老李确实伤害了张某,他确实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老李应当赔偿9.5万给张某,但是老李不服,提起了上诉,老李的理由很简单。 张某明知道自己妻子和老李的妻子是表姐妹,两人还要在一起,并且生子,这行为有违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在这件事当中,张某有很大过错,老李认为自己不应当赔那么多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张某有过错,但他的伤势确实过重,老李应当赔偿,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除此之外,本案存在一个争议,老李要给张某赔钱,那么张某该给的抚养费怎么算呢?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老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了张某的孩子20年,老李承担了张某该履行的义务,那么老李理应向张某索回抚养费,老李可起诉张某和自己的妻子。 那么你对老李的遭遇有何看法呢?
“两败俱伤!”河北保定,男子发现养了20多年的儿子非亲生,而且生父是妻子的表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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