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妻子发现丈夫给一女子转了25000余元,两人存在不正当关系,要求对方返还赠与款项。经调解,女子同意一次性返还25730元,可没想到,女子之后并未按时返还钱款,反而故意挑衅,于凌晨两三点给男人妻子转账250、348,还打电话、发信息辱骂男人妻子,男人妻子反击回去,结局大快人心。 据风芒新闻8月26日报道,李女士和丈夫杨某结婚多年,两人婚后生育了一个儿子,夫妻感情一直都很好。 2023年春节,王某以朋友的身份,到李女士家做客吃饭,期间对李女士的儿子嘘寒问暖,很是亲近,李女士也没有多想,以为王某就是丈夫的好朋友。 2024年5月,李女士无意间发现,丈夫竟然多次在情人节、王某生日等节日里给王某转账,两人言语暧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李女士懵了,她这才想起王某亲近自己儿子,是别有所图,上赶着给别人当后妈。 她认为丈夫转给王某的2573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无权擅自处分,她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返还这笔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认为杨某对王某的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赠与无效。 经调解,王某答应在2025年5月13日之前,一次性把那25730元全部返还给李女士。 李女士松了一口气,想着这件事情总算有了一个结局,就等着王某履行承诺了。 可到了约定的日子,王某并没有按时还钱,这还不算完,更过分的是,她居然多次在凌晨两三点的时候,给李女士转账,转的金额都是250、348这种带有侮辱性的数字。 而且每次都是凌晨两三点,或者三四点,连发十几个这样的转账,李女士被转账提示音吵醒,心里又气又烦,觉得王某就是故意恶心人。 更过分的是,王某还经常深夜给李女士打电话,发送信息辱骂李女士,李女士苦不堪言,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见王某的行为越来越过分,李女士一气之下,申请了强制执行。 面对法官的质问,王某却说:我被她老公缠的想死,说我没错,我肯定有错,但是感情这些事情,真的你有时候逃都逃不掉。 她说自己跟李女士的丈夫说过,说如果你还这样缠我,还不放过我,我只能这样子去搞你老婆,三个人都互相伤害。 至于转款的事情,王某说是因为自己喝醉了,才这样转的。 可她发给李女士的钱,并不是同一天发的,如果说一次喝醉了还解释的通,可每次都是,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可王某却说就是因为自己天天喝,自己和李女士之间永远没有错,是李女士丈夫夹在中间。 法院查明:王某名下有存款,具备履行能力,但是其转账行为明显属于侮辱,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跟李女士当面道歉。 直到这一刻,王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太过分了,她跟李女士道了歉,说自己确实给李女士造成了一定的伤害。 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杨某在与李女士婚姻存续期间,出轨王某,其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赠与无效。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杨某在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王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情人节、王某生日等节日多次向王某转账特殊金额,累计达25730元。 杨某的这种赠与行为不仅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损害了李女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 法院认定杨某对王某的赠与行为无效,王某应返还所受赠的财产,经调解,王某也同意在2025年5月13日前一次性返还全部款项。 2、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李女士有权要求对方退还25730元,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义务人应当严格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王某具备履行能力,却并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并且其半夜给李女士转250、348等带有侮辱含义的金额,共计47次,其行为明显属于故意侮辱,已构成对李女士人格的贬损,亦是在挑战司法权威。 最终,法院依法对王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跟李女士当面道歉。 王某在明知杨某有家庭的情况下,还跟杨某发展为婚外情关系,本就存在过错。 在明知自己应当返还赠与款项后,还故意侮辱李女士,这种行为是错上加错,最终,她也为自己的行为买了单。 无论男女,都要洁身自好,坚守道德底线,不要去破坏别人的家庭。 关注@律觀法说 ,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情冷暖。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湖南长沙,女子发现老公偷偷和自己的闺蜜出轨,一气之下,来到
【6评论】【1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