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老李家的修理厂要拆迁,按制度老李分不到多少拆迁款,此时,有人介绍老李认

社会情报站 2025-08-26 14:21:00

河北保定,老李家的修理厂要拆迁,按制度老李分不到多少拆迁款,此时,有人介绍老李认识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耿某。耿某承诺老李能帮他拿到更多拆迁款,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耿某以请客送礼、疏通关系为由,陆陆续续找老李要了80多万。可老李慢慢发现,耿某只拿钱不办事,咽不下这口窝囊气的老李,把耿某起诉了,耿某却申辩他和老李之间只是借款。 据红星新闻8月22日报道。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公职人员耿某,利用职务之便,2年时间里,从两名受害人李某、刘某手中骗取100多万。 耿某先是欺骗老李,谎称他能帮助老李要到更多的拆迁款,但需要请客送礼、疏通关系,先后从老李身上骗取80多万。 尝到甜头的耿某,又以同样的借口从受害人老刘身上骗走30多万。 耿某拿到钱后开始挥霍,把答应老李、老刘的事完全抛诸脑后。事实上,耿某一开始就是在欺骗两名受害人,他压根就没有帮他们摆平事情的能力。 后来,两位受害人发现耿某只拿钱不办事,一气之下,将耿某起诉了。 最终,判处耿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两名受害人101万余元。 耿某不服,提起上诉。 一,非法侵占公私财物; 二,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财物; 三,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结合本案来看,耿某骗取两位受害人的钱财金额已超过1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鉴于耿某有自首情节,故依法对其从轻发落,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至于耿某上诉的第二个理由,与李某案涉80万余元中有23万元是借款一事。关于借款,法律上最有力的书面证明是借条,耿某不仅没有给老李打过借条,更拿不出其他任何有利的借款证据。 最后,二审推翻了耿某的说法,并于近日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也有网友疑惑,耿某身为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犯有受贿罪呢? 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以本案为例,老李和老刘是受耿某蛊惑,产生了错误认识,才把钱财主动交给他,两位是受害者,他们的行为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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