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人了!浙江杭州,女子凌晨两点下班回家,待到小区门口后,保安见状,突然问女子要不要玩一下?女子当时未理睬他,便赶紧回了家。不料,两天后,女子在相同的时间又遭到了保安的调戏,这次,女子再也无法忍受,遂拿出手机录像,并报警找物业讨说法。 然而,时间过去了近一个月,那名保安依然在岗,女子无奈之下便找到记者曝光。 8月24日,据1818黄金眼报道,事发当天凌晨2时许,怀孕两个月的刘女士刚下完班准备回家。 在进入小区路过保安亭时,里头的保安突然叫住她:“刚下班啊?家住哪栋?” 她寻思着问问也正常,就说:“16幢。”哪知道保安跟着就说:“美女,加个微信不?要不要玩一下?” 这话让她心里咯噔一下,觉得特别不舒服,像是被人欺负了。 回到家后,赶紧跟丈夫张先生说明此事,张先生也跟着生气。 第二天张先生就去找物业替妻子讨公道,物业调了监控,虽说没声音,但从画面上能看出,一开始像聊天,后来那保安的样子就不对了。 要知道,小两口搬来才俩月,跟这保安压根不认识。 本以为说了就完事,没成想过了三天,刘女士后半夜下班,又撞见那保安。 这次他更离谱,直接从亭子里冲出来,拦着就问:“美女,要不要玩一下?”还往前追了两步。 刘女士又怕又气,赶紧掏出手机录像,急得骂了两句,趁他没再往前,赶紧跑回了家。 张先生一听,吓出一身冷汗:“这要是追上了可咋整?”媳妇还怀着孕呢!当下就报了警。 警察来了,那保安还嘴硬:“我就是开个玩笑。” 张先生气得直发抖:“有你这么跟孕妇开玩笑的?” 后来三方坐下来协商,物业答应7月底把这保安开除。 可等到7月底,那保安仍然在岗。 张先生找物业,人家说“没人顶岗,再等两天”。 一直到8月10号,保安依旧在岗,张先生实在忍不住,找了记者一起去物业。 物业经理这才说,保安是第三方公司的,现在已经辞退了。 张先生这才松了口气:“只要他不在这儿了,这事就过去了。” 事后,小区好多人都听说了此事,纷纷认为保安这哪是开玩笑,分明是没安好心,实在是太没分寸了,对着孕妇说这种话还拦人,简直就是骚扰!必须严肃处理,不然换到其他小区,还得祸害别人。 1、诚然,保安以守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为天职。 然而,就本案而言,涉事保安的所作所为不仅完全背离了这一天职,更将业主置于了身心受侵扰的境地。 这种行为哪里是“守护”?分明是借着岗位之便,给业主的安全感蒙上阴影,将这份职业操守抛之脑后。 2、保安的行为不仅违背职业道德,还涉嫌违法。 保安的行为构成性骚扰。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保安两次对刘女士说出“要不要玩一下”等不当言语,第二次还从亭子里冲出来拦着刘女士,其行为违背了刘女士的意愿,侵犯了刘女士的人格尊严,应承担民事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等。 此外,保安的行为还涉嫌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若刘女士和丈夫坚持追究,保安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3、物业公司也同样难辞其咎。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本案中,物业在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未能及时有效地制止保安的不当行为,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存在管理上的疏漏。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保安可能是第三方公司人员,但物业作为管理方,对保安的行为有监督管理义务,应对保安的不当行为给刘女士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总的来说,保安这个岗位,从来不是“看大门”那么简单。 它一头连着小区的安宁,一头系着业主的安全感,既需要履职的责任心,更少不了做人的底线与分寸。 在此,我们应反思,物业在选聘保安时,不能只将“能站岗、会巡逻”作为标准,更要把“人品”与“底线”放在前头。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
太气人了!浙江杭州,女子凌晨两点下班回家,待到小区门口后,保安见状,突然问女子要
沛山评生
2025-08-26 14: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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