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7旬老人去银行办了一笔12万元的存款,谁知这存款竟变成了保险,而且后面两年每年都得缴纳12万元。老人觉得被骗,立即要求退保,但银行却一口咬定是老人自愿投保,还声称都有录音录像的。 据海报新闻8月21日报道,徐大爷今年70多岁,平日里和老伴靠着退休金过日子,老两口一辈子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攒下了12万元,一直存在银行卡上。 今年6月份,徐大爷的存款要到期了,一位和徐大爷相熟的银行客户经理贾某告诉徐大爷,说他所在银行现在推出了一款高息储蓄,存3年的定期,利率超2.5%。 徐大爷一听这么高利息,很是心动,于是在存款到期后,他来到贾某所在的银行,办理了转存手续。 由于转存手续需要在手机上操作,徐大爷又不会弄,所以就让工作人员帮忙操作下,而徐大爷就当个合格的工具人,要求录脸就录脸,要求签字就签字,手续很快就办完了。 1个月后,徐大爷家的亲戚来看望二老,听说有高息存款,也想去存下。徐大家也把手机软件打开给亲戚看了下。 可亲戚并没有发现徐大爷有什么存款记录,只有一个保险购买记录,而且保费是12万元,后续两年每年都要缴纳12万元的保费。 徐大爷一听,直呼被骗了,气得不行,他和老伴的退休金本就不高,哪能承受得起每年12万元的保费? 之后,徐大爷联系了银行和保险公司,说明白自己根本不知道购买保险这事儿,要求退保,还拨打了银监会电话投诉。可两个多月过去了,退保之事一直没个结果。 银行这边表示,徐大爷在购买保险时,每一步都有“双录”,电子合同也签了字,还有两个20天犹豫期,期间手机也有提示,可他都没有提出异议。 但徐大爷反驳称,犹豫期根本没有提示,自己平时不会用手机银行,有问题都问银行工作人员。“双录”是以为在办存款,根本没明白是在购买保险。 那徐大爷能否主张抗辩呢? 当初徐大爷办理转存款,是因为听信了贾某所说的高息存款。既然如此,徐大爷的主观上是想要办理存款,并非购买保险。 也就是说,这里存在重大误解。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而且在办理存款变保险的过程,全都是工作人员在操作,徐大爷根本不懂如何操作。 虽然银行表示有“双录”,但双录中也是工作人员代为操作,并非徐大爷本人操作,工作人员亦未明确告知徐大爷购买的是保险。 由此可见,工作人员其实侵犯了徐大爷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此外,银行还主张手机银行中有电子保单提示,想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 但徐大爷平时都不怎么使用手机银行,更不会操作手机银行,即便有通知,徐大爷也看不到,所以这个告知义务存在严重瑕疵。 因此,徐大爷可以和银行协商退保,或者向监管局投诉银行忽悠老人将存款变保险。一旦监管局查证属实,那涉事银行将面临高额的罚款。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陕西西安,一7旬老人去银行办了一笔12万元的存款,谁知这存款竟变成了保险,而且后
雷雷说趣
2025-08-22 17: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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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牛评论家
现在的“银行”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借着“防诈”的名义对老百姓耀武扬威的;结果银行自己成了“骗人”的……
我坐前排小板凳
标准的咋骗啊,直接报警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