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为逃避工作压力,抛家舍业去修行,将自己225万的房产和50万的存款全部

代码诗人 2025-08-11 17:27:36

上海,男子为逃避工作压力,抛家舍业去修行,将自己225万的房产和50万的存款全部留给未成年的女儿。九年的苦修后,他又因修行压力大还俗,拿着父母和姐姐给的64万生活费炒股,可短短时间内,就亏了9万。 如今,他盯着刚刚工作的女儿,想让对方一次性支付20万的赡养费,被女儿拒绝后,还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不过女儿表示:“父亲现在才54岁,并且还有存款,我才刚刚工作,也没什么积蓄,凭什么要我现在养他?” 素材来源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老谢在年轻的时候,工作方面非常努力,抗压力也很强,可是进入40多岁后,体力和心力就有点支撑不住了,总感觉力不从心。 他非常向往那些修行的人,住在宁静的小院,每天可以享受鸟语花香,无事的时候打扫庭院,看看书籍,再修修内心。这种生活是他极度渴望的。 可是女儿当时才17岁,她怎能舍得离开父亲呢?不过在妻子的一次唠叨后,他终于向妻子摊牌,说自己要出去清修。 妻子不理解,老谢现在正是两人打拼的年纪,他为什么还贪图清净、舍弃家庭呢?这完全是逃避者的心态呀。 妻子也下了狠话说:“你要去清修可以,但是我必须和你离婚,结束我们这20年的婚姻生活,从此以后你过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 妻子本想用这样的方式来改变老谢,可这也成为了助推他抛弃工作、抛弃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于是两人很快分割了财产,办理了离婚登记。 女儿看着爸爸就要远行,她心中的绝望难以言表,眼泪止不住地涌了出来。 老谢看着才17岁、马上就要面临高考的女儿,心中有愧疚,可自由的生活正在向他招手,他便将自己分得的225万房产以及50万现金留给了女儿,随后便匆匆离开。 最开始,老谢实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状态,没有了工作压力,没有了妻子的唠叨,没有了女儿撒娇卖萌的纠缠,他真的轻松得快要飞起来。 不过这样的生活还是需要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而老谢在这期间并没有收入,只是一味地花销自己的积蓄。在短短的九年间,他所分得的积蓄也用得所剩无几,从最开始的小院搬到了山洞。 去山洞可不是他自愿的,只是他现在经济窘迫,没有生活来源,只能在此安身。 没过多久,心中萌生了极度抗拒在这里居住的念头,他又联系自己的爸爸妈妈,说清修太苦了,想回家。 妈妈当然开心了,说:“儿啊,我们等你这句话等了九年了,你快回来吧,我们家有钱,能供你吃穿住行,你何苦去过苦日子呢?” 有了爸爸妈妈的支持,老谢赶紧收拾行李,回到家中。随后爸爸妈妈拿出自己的积蓄,姐姐看到弟弟回来后也高兴得不得了,也拿出了自己的存折给弟弟,让他以后就在家享清福,哪里都不要去。 老谢感动得泪流满面,自己离开父母这么久,他们还如此待自己,姐姐还把自己看成亲弟弟,他发誓一定要让自己的父母和姐姐过上好日子。 因此,老谢拿着从姐姐和爸爸妈妈那里得来的64万元进行了炒股,本以为自己的阅历可以在这个行业中风生水起,谁知道短短一年多就亏了9万。 他突然觉得这并不像自己想象中那么容易,和当初自己上班时的压力一样大,甚至现在的压力还要比之前大。因此,他又把眼光盯向了自己已经成年的女儿,觉得她应该给予自己赡养费了。 女儿对自己的父亲本来就有怨气,父亲在自己还未成年时,就因工作压力大离开了她们母女俩,她觉得这是父亲自私的表现。怎么现在自己才刚刚工作,父亲也才54岁,还没到不能挣钱的年纪,就向自己索要赡养费?于是拒绝了父亲的要求。 最后父亲一纸诉状将女儿告到法庭。而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作出了合理的判决,驳回了老谢的所有诉讼请求,并且案件受理费80元也由老谢承担。 那么,老谢为什么败诉了呢? 1、老谢不符合索要赡养费的法定条件。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 老谢才54岁,并且有20年的工作经验,并未丧失劳动能力。此外,他炒股亏损9万后,仍有55万存款,足以满足日常开销,不存在所谓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形,因此,无权向女儿索要赡养费。 2、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老谢的请求被驳回,他作为败诉方,应承担80元的案件受理费,这是司法程序的常规规定。 大家觉得女儿的做法对不对?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齐鲁晚报8月9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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