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61岁,与34岁女子再婚。婚后两年女子逼男子立遗嘱“他去世后,房产全部归妻子所有,儿女不得继承。”没想到,23年后,男子去世,儿女上门要求继承房产,女子拒绝,并将男子的一双儿女告上法院。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我们兄妹俩不同意你再婚,给我们找的后妈还比你小27岁,你究竟想干什么?” 何超和何燕兄妹俩十分不理解自己61岁的老父亲何希,都已经退休了,好好享受生活不行吗?非要再婚。 二十七岁的年龄差距,让何超和何燕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们极力反对这门婚事。 看到如此决绝的父亲,兄妹俩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已经去世的母亲。 老父亲何希年轻时在上海工厂干活,经厂里老师傅介绍,他认识了同车间的女工王女士(化名)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结婚了。 改革开放后,夫妻俩省吃俭用,终于买下了宝山区泗东新村一套房子。 拿到房产证那天,何希两口子对着写有两人名字的房产证看了又看。 何希妻子用绣着鸳鸯的枕巾把房产证包好,小心翼翼地锁进了樟木箱里。 后来,妻子查出病需要治疗,何希把家里积蓄都拿了出来,可还是没能留住老伴。 何超和何燕兄妹俩在灵堂哭得站都站不稳。 因为兄妹俩成家了,所以是何希自己一个人住。 每个周末,何希都会把电话机擦得干干净净,等着儿女们的来电。 电话那头总是说"爸,注意身体",可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次面。 挂掉电话后,老人常常会打开樟木箱,取出那个绣着鸳鸯的枕巾包,对着房产证上老伴的名字发呆。 楼下传来孩子们玩耍的笑声,更显得屋里空荡荡的。 到了1996年,六十一岁的何希决定再婚,对象是三十四岁的理发师陆香兰,一个外地来上海打工的女人。 虽然何超和何燕兄妹俩极力反对,但是压根没有用。 父亲并没有听劝,还是和陆香兰结了婚。 婚后第二年,也就是1998年,陆香兰开始催促何希立遗嘱。 何希起初不肯,但经不住妻子软磨硬泡,最终亲手写下一份遗嘱,内容是自己去世后,房产全部归妻子所有,儿女不得继承。 很多人都觉得,白纸黑字写下的一份遗嘱,签上名字,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包括陆香兰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她觉得这是自己的最后一道保障。 为了给这份承诺加上一把锁,何希特意在遗嘱上添了一句生效的条件,那就是“夫妻和睦、无离异”。 这份遗嘱,让陆香兰安了心。 可生活总有波澜,2004年,陆香兰有了外遇,事情败露后,两人大吵一架,最终离了婚。 离婚这个行为,直接让遗嘱上“无离异”的条件无法达成。 可谁也没想到,仅仅半年后,两人又复婚了。 此后十五年,直到何希生命走到尽头,陆香兰确实一直陪伴和照顾着他。 2019年,八十四岁的何希因肺感染去世。 丧事办完,何超兄妹俩认为该按法律继承父亲的房子,但五十七岁的陆香兰拿出了那份二十多年前的遗嘱。 双方争执不下,陆香兰将继子继女告上法庭。 她认为,自己是何希的合法妻子,手里有遗嘱,而且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房子理应归她。 何超兄妹则反驳,父亲和陆香兰离过婚,遗嘱附加的条件已经失效,所以遗嘱根本没用。 法庭审理的焦点,不在于当初立遗嘱是否自愿,而在于一个更根本的问题。 一份在特定婚姻关系里,指定受益人为“妻子”的遗嘱,在经历了离婚和复婚之后,效力还能不能延续到新的婚姻关系里? 法院的判决很明确,不能。 法官解释,1998年的遗嘱,赠与的对象是当时那个婚姻关系里的“妻子”。 2004年的离婚,不仅结束了婚姻,也让“妻子”这个法律身份消失了。 半年后的复婚,是建立了一段全新的婚姻关系。 那份旧遗嘱的效力,并不会因为复婚而自动“复活”。 最终,法院判决何希的遗嘱无效,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考虑到陆香兰复婚后长达十五年的照顾,法院酌情让她多分一些。 那套估价一百六十五万的房子,判给了何超兄妹,但他们需要支付给陆香兰五十七万元的折价款。 对陆香兰来说,这个结果远未达到她的期望。 其实,很多家庭矛盾的种子,往往在问题发生之前就已经埋下了。 比如张大爷的原配妻子去世后,如果全家人能坐下来,清清楚楚地把房产分割好,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纠纷。 同样,如果老人在再婚和立遗嘱时,愿意花一点钱咨询一下律师,确保每一个字都合法、准确,就能避免给家人留下一个烂摊子。 说到底,遗嘱是为了传递爱与责任,而不是制造纷争。你怎么看呢?
上海一男子,61岁,与34岁女子再婚。婚后两年女子逼男子立遗嘱“他去世后,房产全
文史小将
2025-08-11 1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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