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吃瓜这么久, 发现很有意思的事: 1,支持宗馥莉的一方, 骂支持杜建英的一方。 说支持三的人, 要么自己是三,要么自己外面有三,要么自己是三生的。 因为我们不是三,所以我支持宗馥莉,因为她是婚生子,支持她就是支持一夫一妻制,支持婚姻。等等。 他们的法律依据: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小三的存在,是男方背叛家庭的证明。也是对法定婚姻的挑战。 2,支持杜建英的一方。 骂支持宗馥莉的网友, 说宗馥莉六亲不认,不仁不义不忠不孝,支持宗馥莉的人,都是宗馥莉花钱雇的水军。 任何帮宗馥莉说话,哪怕站在客观角度分析,都一律被扣上水军的大帽子。(我的评论区就有不少这样的访客) 而他们的法律依据是:私生子和婚生子有同等继承权。 支持三生的孩子就是支持法律,支持正义,反对歧视。 这两派都有法律依据。都振振有词,那么矛盾之处就出现了。 如果法律侧重于保护一夫一妻制, 是不是该首先追究出轨一方和知三当三的人的法律责仼。 是不是在处置遗产中,更应该保护无过错的配偶以及婚生子女的权益。 在财产划分上更侧重于无过错方和婚生子女。将绝大部分财产都划归无过错方及子女所有。 这才是保护一夫一妻制度的神圣不可侵犯之处。 如果此条成立, 又何来私生子和婚生子有同等继承权。 如果法律坚定维护私生子和婚生子有同等继承权。 那要一夫一妻的制度还有何意义? 因为这条法律条文。 会鼓励小三们甘冒骂名和违法风险也要和富人生下孩子, 从而合法的分走富人财产。还受到法律保护。 那一夫一妻制是不是名存实亡,只剩字面意义了? 一旦形成利益链,女性资源会不会全部向富人集中?普通人根本讨不到老婆,社会矛盾会不会加剧?不稳定因素会不会增多? 这些,法律制定者们想过吗? 如今,娃哈哈的家族财产之争,己经不是单纯的家族官司了。 法院的判决,将影响社会家庭的稳定,和伦理道德观念的改变。 (图片来自网络,针对网络舆论的感想,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实锤来了!宗馥莉让分家产的闭嘴宗馥莉没和二叔打嘴炮,直接打开三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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